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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罗田、浠水、武穴就业促进法执行情况报告

时间:2020-08-2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促进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中的要求、规定,以抓好精准就业扶贫工作、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安置贫困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全力组织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有力推进了我县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基本情况
       就业再就业工作 2018年至今,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15560人,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492人,其中: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28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平均值)3.83%。
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2018年至今,新增创业1204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029万元,扶持创业521人,带动就业2828人。
       失业保险工作  2018年至今,共征收1855.81万元,累计参保人员2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53.61万元,发放人数830人;代缴医疗保险费31.23万元,人数815人;发放稳岗补贴134.58 万元,发放疫情期间稳岗返还金额345万元;享受补贴人数12067人。
       技能培训工作 2018年至今,精准就业扶贫培训开班16+48+0=64期,参训人数1500+4305+0=5805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班12+25+11=48期,参训人数1030+1761+861=3652人,创业培训班3+6+0=9期,参训人数310+296+0=606人。
      公共就业工作 2018年至今,我县分别在城区、开发园、以及各乡镇举办了=31场招聘会,为9.5万人次提供了免费就业服务,发放宣传资料18.5万份,达成求职意向人数8445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准扶贫树标杆做表率发挥作用见真章
       我们按照“精准培训、不落一人”的要求,开展了就业帮扶助脱贫活动,从而提高我县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2018年至今全县共开展精准扶贫培训班64期,参训人数5805人。具体说来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进一步建立富有弹性的培训机制。一是和各乡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筹衔接,严格按照贫困劳动力的自身文化层度、培训需求和技术特长以及报名人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逐步解决因各种原因而导致培训效果不理想的问题。二是逐步变“大锅饭”为“自助餐”,紧密联系县内及园区各大企业,及时把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传递出来,让劳动力尽早掌握就业市场信息,并根据自身就业方向,有选择性地参加培训科目和课题。
       2.创造性的挖掘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一是挖掘培训内容,针对家庭劳动力流动性大,农村留守人员多为妇女、老人的特点,逐步转变思路,主要以编织、刺绣、纺织等技术为内容,加强对留守妇女的培训,使得他们也成为家庭脱贫致富的“助攻手”。二是,扩展培训形式,在集体培训的同时,可采取技术比武、名师带徒、离岗学习进户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开展培训,提高学员参训的积极性。
       3.重铸回访回炉,强化再培训再就业。回访是我们与学员沟通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了解我们培训工作好坏的唯一方法。回访人在代表单位表达对学员关心问候的同时,也了解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培训技能的熟练程度。通过回访制度,我们了解到的那些就业后失业及就业状态不稳定人员的基本情况,针对这对这类人群,我们又制定了回炉锻造进行二次培训的政策,二次培训既可以学习同一技能,也可以学习多种技能,按照随到随学,学会为止,全程免费的原则,结业后将学员直接送工就业。
      4.强化政府职能,与企业有效对接,逐步解决资金问题。一是用好用活补助资金,在做好各类补助、补贴的基础上,聘请相对专业的骨干教员,开展专业技术对口、质量相对较高的培训。二是争取政府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持,整合资源,在各乡镇分步建立相对正规的培训场所并逐步配备相对完善的设施,提高参训学员的方便程度,优化培训环境。三是与企业对接,掌握企业需求信息,引导和要求企业对所用的劳动力开展专业的培训,缓解资金压力。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逐步建立相对完善的监管机制。一是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使补助资金都能够有效的利用到劳动力的培训上来。二是加强对接受培训后的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和转移情况进行跟踪和调查。三是从综合管理、教学实施、培训实效和政策执行等方面,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教学情况、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培训工作质量等进行考核评定,实现对培训机构的动态管理。
     (二)就业创业抓基层打基础固本培元强筋骨
      近年来我局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增强全民创业意识为工作重点,强化基础管理,提升工作实效,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留守妇女和青年技能培训等相关内容,为就业创业者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和帮助。2018年至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班48期,参训人数3652人,创业培训班11期,参训人数706人。为此我们开展了如下工作:
      1.鼓励大众创业,加强创业扶持。科学规划,创新培训模式,积极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开展创业培训,如大力推进SYB培训模式,通过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计划培训来引导完成创业者要经历的各个环节和步骤。经过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参与培训人员无论从创业意识、经营理念,还是经营方式、从业技能上都有很大改观,经营效益倍增,形成了吸纳从业人员更多,培训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格局。
       2.针对重点人群,大力就业扶持。针对我县就业困难人员我们一是结合本县经济发展的用工需求,常年开设了服装设计、电机缝纫、计算机、会计等职业技能培训班,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培训全免费,大力鼓励和扶持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搭建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用工对接平台,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二是我们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已组织了多期农村种养殖实用技术、红安大布纺织、红安绣活、家政服务、月嫂、社区养老护理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他们自主创业或联合起来成立农业合作社,带动了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三是根据市场经济需要和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规划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失地农民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形成长效的培训工作机制。四是对其进一步宣传和落实财政贴息创业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3.加强就业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在切实做好培训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坚持做好培训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就业培训中心的作用,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要求,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职业技术培训,注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坚持深入镇、乡上门培训,确保培训人数的参训率和培训质量。
       4.构建多方联动,强化培训监管。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对培训学校管理力度,扶持培育上规模,规范管理上台阶,并按市场化的需求,实行优胜劣汰。对于培训场地大、师资力量强、设备先进、信誉良好的学校,我们大力扶持;对于教学不规范或就业无保障的学校坚决进行整顿取缔。对培训机构制定的相关工种(专业)培训大纲和计划,认真审核把关,规范统一教材,指导培训机构认真实施教学,对培训学校的教师进行专门的业务素质培训并要求培训学校定期上报《农村劳动力培训学员录取、结业、就业花名册》等基础台账。
       5.开展订单培训,定点推荐就业。我们采取了灵活有效的方法,结合用工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多种订单式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掌握城区和园区企业用工信息,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培训人员的培训意愿和用工需求情况,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人员的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和企业岗位需求情况,对人岗进行比对初选,指导选择就业岗位,实现人岗合理匹配。我们通过“三分理论,七分实践”的培训方式,旨在提高学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适应日趋复杂的就业市场。我局先后开展了月嫂、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电脑制图等培训,并将参训后的学员送往对口企业直接就业。
       6.做好跟踪管理,建立信息台账。定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回访调查,及时了解培训就业人员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与企业对接,了解企业用工需求情况,掌握企业的用工数量、工资水平、福利待遇等状况。积极建立贫困劳动力信息库和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做到供求信息两头入库,动态掌握参训后务工人员和企业用工的相关信息。
     (三)公共就业搭载体抓服务敦行致远练内功
       为进一步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贫困人员、返乡人员、青年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使其适应新的岗位和新的市场需求,我们采取了灵活有效的方法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1.多措并举,积极搞好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原则,积极拓展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加充分、更加优质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登记、招聘用人、推荐就业等“一条龙”服务。
      2.创新途径,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开展劳务输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坚持扩大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异地输出与就地转移并举,进一步贯彻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抓出实效。同时积极鼓励外出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3.注重实效优化服务,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力度。一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功效扶持创业,2018年至今,我们共为521名创业者提供了3029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在为创业者解决资金困难的同时,他们也带动了2828人的就业问题。二是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18年至今我们共为516+607+443=1566名就业困难人员(保洁、校车看护员、人社协管员、巡逻治安员等)到公益性岗位上成功就业。三是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创业,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险补贴,2018年至今共为1514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了社会保险补贴618.7元。四是鼓励大学生创业,扶持好的有前景的项目在红安落地生根,我们联合团县委积极争取团省委项目资金支持,2018年至今我们共申报项目26个,最后经过专家评审13人获得了项目资金,共计21万元。
     (四)失业保险建制度强执行健全制度抓规范
       1.失业保险基金核定征缴。失业保险金实行五险一单,统一征收,由结算中心核定并开具缴费单据,地税征收。缴费基数按照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稽核,2016年5月1起执行费率下调1%征收,基金足额缴入国库。
       2.失业保险基金严格支出。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严格执行《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等规定,坚持先报批,后审核原则,杜绝虚报材料骗取基金,严把政策关。及时按照省市文件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时足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并同时为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为更规范高效经办失业保险业务,失业保险待遇已应用金保工程社保支付软件系统,从6月份开始进行网银发放。
       3.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帐户按规定开设,我县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财政专户均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其利息收入按规定计入基金。坚持每月与银行对账,严格执行《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负责账簿及统计报表、预决算报表。并每年接受县审计部门对基金专项审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总量不足质量不高之间的矛盾。用工结构性矛盾突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在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部分企业需要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要求不匹配,需要高技能人才、产业工人和熟练工人,而县内富余劳动力又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
       二是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规则之间的矛盾。一方面精准扶贫培训有刚性指标要求,对完成培训任务人数,资金使用情况,参训对象年龄等都有硬性要求,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贫困户参训积极性不高,且由于大部分对象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培训效果不尽人意。另一方面有很多有就业意愿、有学习能力,想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不在我们就业培训资金涵盖的范围内,造成大量有培训意愿的人员无法参训。
       三是不断增长的培训工作强度与培训场地、师资、设备不足之间的矛盾。培训需求日益上涨,培训工作强度也随之增加,然而我县培训中心,场地偏小、师资有限、设备不足,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培训工作强度,现有硬件水平几近饱和状态。
       四、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就业优先支持力度,积极稳定当前就业岗位,鼓励支持新增就业。加大财政投入,给予新增就业岗位的企业相关补贴。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提供更多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等新增就业岗位。
       (二)加大我县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数额,扩大扶持对象范围,简化办理流程,为更多的创业者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扶持和迅速便捷的公共服务。
       (三)加大对我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培训场地,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效果,从而做到设备、师资、服务三方面的保障。
       (四)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放在整个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大力度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加大对困难毕业生帮扶的力度,对重点就业群体实行跟踪服务,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五)继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全县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农民工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近三年来,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稳就业、促创业的职能职责,在拓展用工渠道、回应就业诉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精准扶贫、强化失业保险等方面夯实基础、加码加力,在解决就业突出问题、稳定就业局势、推动就业扩展的质量提升中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就业之路。
      一、基本情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县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近三年来,城镇新增就业持续增长,失业人数逐年减少。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失业保险金等补贴发放,在稳企、稳岗、促就业上取得显著成效。城镇新增就业2019年是5970人,2017年是5874人,净增9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19年是987人,2017年是925人,净增6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19年为1.4%,低于控制目标3.1%。举办招聘会32场,提供就业岗位8万多个,现场达成就业意向1.8万余人。举办职业培训班91期,有5712人参训。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223人,发放244.6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1011个,发放岗位补贴1938万元。享受“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7586人,发放2261万元。发放了创业担保贷款1734笔,11847万元,并带动5360多人实现就业。为903人发放失业保险金912.8万元。为94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383.8万元。近三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在就业培训、劳务输出、一次性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等方面发放补助资金2163.6万元。
      二、主要措施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转移就业规模大,见效快。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开展职工培训、多渠道职业介绍等工作,使我县富余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在转移就业地域上,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以从事建筑、纺织、服装、电子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
      (二)职业培训促就业
       1、培训方式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近年来,我局抓住职业培训这个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的“牛鼻子”,以创业培训为突破口,以“强素质、提技能、稳就业”为目标,探索出了一套机动灵活的职业培训工作方式。即:“三贴近”(贴近就业人员、贴近实际、贴近市场)、“三到位”(组织协调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培训监管到位)、“三覆盖”(培训对象全覆盖、培训需求全覆盖、培训服务全覆盖)、“三为主”(培训内容以实用为主、培训方式以订单为主、培训目标以稳就业为主),切实增加了培训人数,有效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为“稳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2、培训对象由失业人员为主向社会各类人员转变。就业培训的主要对象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社会各类人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有了显著提高,选择就业机会增多,使就业空间进一步扩展。
     (三)返乡创业带就业
        1、扶持创业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2017年,我县印发了《关于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推出了促进罗田返乡创业工程“黄金十条”,文件实现了由补个人向补实体的转变,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可获得社保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稳岗补贴等项目资金。
        2、双创基地成为扶持创业的重要平台。搭建平台,扶持返乡创业人员自主创业。基地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贫困大学生提供免房租、免水电费和创业贷款等“零成本”的创业环境。2019年底,已吸纳入驻创业团队53家,其中大学生创业团队15家,吸纳250人创新创业,直接带动就业3000多人。通过筑巢引雁,吸引一大批返乡创业成功人士回报家乡,支持罗田县域经济发展。
        3、创业贷款成为解决劳动者创业资金问题的重要手段。我县将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将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个人5万元,提高至10万元。
        4、创业典型的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全县培育出一大批创业典型,如全国人大代表、罗田“牧羊女”刘锦秀、“大学生牛倌”贺根、罗田燕儿谷“谷主”徐志新等,创业典型人物通过央视、湖北经视、各大报刊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出了返乡创业的浓厚氛围,扩大了返乡创业的社会影响力。去年,迎回返乡创业人数811人,其中返乡农民工682人、返乡大学生129人、返乡企业家56人,共计带动就业3200人。
      (四)资金保障保就业
        2010年,《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就业政策从文件的行政措施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使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不断延伸、扩展、丰富和完善。
        1、资金投入得到保障。就业资金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的根本保障,就业资金随着就业政策的演变,其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内涵不断丰富。近三年共计下达就业补助资金7064万元。
        2、政策覆盖群体不断扩展。2015年,全面实行对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受社保政策放开至全县灵活就业人员的制度;2016年,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017年,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给予实习实训补贴。
      (五)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就业
       从“三化”到“四化”(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建设中,就业体系逐步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1、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17年以“智慧就业”为主题,投资200多万元,构建了“一条主干网络、双向互联互通、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就业信息网络三大平台:一是建立以本县为辐射点的全省“缺工、用工数据库”信息平台,确保“一点登陆,全省查询”;二是以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互联网+”方式的智能招聘平台,为企业提供“企业简介、招聘职位”等系列服务,同时,为求职者提供“求职登记、简历维护、职位搜索”等双向就业服务;三是打造“阳光就业”业务办理标准化操作平台,让政策“无张力、无亲情、无缝隙”,用智慧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实现服务“零距离”;四是积极开展“春暖大别山、‘就’在大武汉”线下劳务对接活动,目前已经跟武汉市青山区劳动就业局、天门市人社局签订了劳务对接协议,进一步扩宽了就业渠道。
        2、精准施策推复产,尽心竭力优服务。今年受疫情影响,我县全力以赴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深入企业,逐条落实人社惠企政策,帮助县内30多家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推进农民工“点对点”返岗专项行动,4天内摸清全县务工人员基本情况,收集外出务工信息9万多条,制定“点对点、一站式”输送方案,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民工返岗“点对点”专车服务。累计发出专车683台次和两节专列车厢,输送务工人员26831人,为2444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428.34万元。
      (六)失业保险稳就业
        1、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覆盖范围从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逐步扩展到涵盖了所有的企事业单位。2019年,我县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 17374人,比2017年增长 221人。
        2、援企稳岗政策为稳定就业局势作出了重大贡献。失业保险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落实免征减收相关政策为企业减负,加大稳岗返还力度,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一步为企业脱困、持续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保驾护航。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再就业压力仍然很大。主要表现为:1、劳动力供求矛盾还是非常突出;2、就业资金需求矛盾依然紧张;3、劳动者就业技能素质与劳动力市场需要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存在。
       二是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1、经办机构发展乏力;2、专业型人才的配备亟待加强;3、缺少与市场对路的培训项目。
        三是就业资金的刚性约束,使部分积极的就业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是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基本理念,坚持市场导向改革,坚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坚持与时倶进,明确每一个时期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强化执行力,确保有实效。
      二是突出重点,勇于创新,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夯实基础,积极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提升就业质量。
      四是塑造品牌,积极发挥人社就业扶贫的职能作用,打好脱贫攻坚战。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浠水县人社局关于《就业促进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自《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浠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通过落实政策,优化服务全力促进就业,积极推动《就业促进法》落实落细。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和实施这部法律,就业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确保全县就业局势的稳定。2018年以来,我县城镇新增就业23953人,新增大学生创业就业人数174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02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57人,引进大学生实习实人数5312人,新增返乡创业人数216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05%。
       (一)注重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常规性的开展《就业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的同时,利用“宪法日”“禁毒日”和“春风行动”招聘会等重大活动,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宣传《就业促进法》。2018年以来,在县文化广场、盛百客广场等,举办普法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就业促进法》宣传手册2000余份,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就业、支持就业良好氛围。
       (二)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县、乡、村(社区)三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面统筹推进城乡劳动者就业。2018年以来,通过“创业浠川”“秀美浠水”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招工信息156期次,依托“湖北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举办服务线上线下“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54场次,组织300多家企业进场招聘,帮助1.1万名求职者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着力化解“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
       (三)落实就业政策,确保局势稳定。提升全方位就业服务质效的同时,在落实就业政策上全面发力,着力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化解企业资金短缺问题,支持鼓励企业扩大就业岗位,吸纳就业。  2018年以来,给扩大就业岗位的19家企业,发放吸纳就业补贴37.2万元,给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41家企业,发放社保补贴770万元,给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111家中小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304万元,三的以来共扩大和稳定就业岗位6831个。
       (四)扶持创新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积极推进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返乡创业人员吸纳就业补贴办法》;成功举办了“我选湖北 创享浠水”创新创业大赛;投资300多万元,在城区新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引进大学性创业项目51个,为20家入驻企业争取“亲情贷”400万,孵化器入驻企业拥有4项3D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1项外观设计专利权;给6家小微企业和601名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亿元;举办SYB创业培训班6期,培训创业人员531人;2018以来,通过扶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5213人。
       (五)加强职业培训,积极促进就业。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县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养,增强了就业水平和创业能力。2018年以来,举办汽车驾驶员、育婴员、农村种养殖培训班76期,培训各类技能人员7132名。  
       (六)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就业援助。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工作台账,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退捕渔民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工作,实现出现一人,认定一人,就业一人目标。2018年以来,我县开发公益性岗位3000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劳动力2836人。疫情期间,通过“点对点、一站式”服务,帮助26133人返岗复工,给6781名县外务工农村贫困劳动力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310.4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就业压力依然较大。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企业订单的减少,用工在缩减,农村还有部分滞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二是“就业难”和“招工难”的矛盾仍然存在。一方面,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困难群体需要就业,但因年龄偏大和无技能,实现就业比较困难;另一方面,因企业的转型升级,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文化素质要求比以前要高,招用技能人才比较难。
       三、下步工作建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严格执行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的政策,以发展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各种媒体和教育手段,加强《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宣传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政策,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营造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劳动者特别是大学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提高就业自主性。
      (二)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就业人员的素质与企业要求不相适应是我县“就业难、招工难”的重要因数。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和以工代训,缓解技能人才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促进就业工作的合力,确保《就业促进法》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就业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将积极的就业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明确了促进就业的大政方针、工作机制、政策措施和资金保证,为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现将我市《就业促进法》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市始终围绕“就业为民”这一重要思想和《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创业扶持,提供就业援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服务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了政策促就业、创业促就业、培训促就业、服务促就业的良好氛围,就业创业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就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近三年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8903人;引导和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842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51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黄冈考核标准4.5%以内,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就业政策保障力度。我市一直把“扩就业、稳就业、保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以“惠民生、促发展”为抓手,以解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四类群体就业为重点,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为依据,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残疾人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和配套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不仅进一步扩大了政策扶持范围,加大了资金扶持的力度,同时也有力推进了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了各类人群顺利就业。
(二)健全就业服务制度,加强就业服务扶持力度。近年来,我市不断拓宽就业市场服务功能,整合公共就业资源,以政务服务大厅就业窗口为基地,免费为前来办事群众提供职业介绍、就业登记、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依托基层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实现市(县)、镇处、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联通;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失业预警、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制度,为高效就业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和报纸等媒体,通过开展各类就业专项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就业引导,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6万余份,努力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就业援助,重点帮扶促进就业。我局把就业困难人员纳入优先帮扶个重点扶持对象,近三年来,先后多次组织开展 “零就业”家庭就业情况的大规模排查,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帮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现了就业;加强就业服务指导,积极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下乡招聘等途径,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大中专学生就业见习基地6家共60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为符合条件的2400余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四)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促进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积极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依托市就业训练中心,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及“两后生”培训,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定向或订单式培训,将就业创业培训重点向贫困劳动力倾斜,符合条件的对象还将给予培训补贴。近三年来,以市训练中心为平台,先后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14000人,发放培训补贴545.96万元。组织“两后生”培训,培训14人,发放培训补贴0.48万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受训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让他们能熟练掌握至少一门职业技能,实现就业。
(五)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发挥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器、返乡人员创业孵化器、兴雨返乡创业园、中金泰富人才超市等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把创业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器建设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等作为创新创业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四大行动”序列,基本形成了“舆论引导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培训提升创业、服务助推创业、全民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与机制。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市累计开展创业培训962人,扶持创业792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822万元,带动就业7972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与《就业促进法》个别政策相冲突。《就业促进法》中规定,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但《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表示就业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这两项政策法规内容有所冲突,在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不好操作。
(二)一次性专项资助没有到位。《就业促进条例》中提到“省人民政府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但并没有出台相应政策文件,明确一次性专项资助标准,也没有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供相应一次性专项资助。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统一政策法规。为让我们能用好用对就业专项资金,将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下去,建议对《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就业专项资金不能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事项进行修改,与《就业促进法》相关内容相统一,保持一致。
(二)增加专项资金。受当前疫情影响,为实现“在黄冈保第一,3年争进全省前20强”和继续在全省二类县域考核中排名第一的目标,建设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希望上级部门能在就业专项资金上给予支持,增加就业专项资金预算。
 
 
 
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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