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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26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各部门:
  《黄冈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21日
 
 
黄冈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是优化整合区域医疗资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5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3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医联体建设,打造大别山(鄂东)区域医疗健康增长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科学合理分工协作机制;理顺双向转诊流程,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纵向流动和实现共享;引导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全面、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谋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等原则推进医联体建设。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医联体有关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三级公立医院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二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市级、每个县(市)至少建立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推进纵向合作医联体的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政府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加入医联体。区域内医疗资源进一步整合共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和风险共同体,为患者提供连续服务,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
  二、组建模式与步骤
  结合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区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全市分区域、分层次、分阶段就近组建不同模式的医联体。
  (一)组建模式
  1.组建黄冈市医疗集团。
  黄冈市医疗集团以黄冈市中心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黄冈市妇幼保健院、黄冈市结核病防治院及全市与其有历史协作关系和加强协作意愿的医疗、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机构组建而成。
  医疗集团实现资源全面深度融合,一体化管理,根据专业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定位,优化布局,形成区域内有明显影响力、带动力的综合医疗、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传染病防控等优势学科和区域医疗中心;其他成员根据服务功能定位,与集团内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分级诊疗。
  黄冈市医疗集团要发挥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资源集中的优势,主动为各县(市、区)医疗共同体提供服务和支持。
  2.组建县(市)医疗共同体。
  各县(市)可根据实际,组建1~3个医疗共同体。
  每个医疗共同体由牵头二级及以上县级医院联合县域内其他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含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组成。
  医疗共同体内实现人员资源、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药品管理、业务管理等“五统一”的管理,形成县乡村三级一体化管理、分工协作和联动的机制。
  根据市区一体化要求,黄州区可以适当方式参与黄冈市医疗集团,也可参照县(市)模式,组建区级医疗共同体。通过合作方式建立黄冈市医疗集团与黄州区医疗共同体间的紧密协作关系。
  3.组建特色专科联盟。
  全市以纵向方式,根据专科特色优势,形成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各专科联盟以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形成补位发展模式,提升专科疾病救治能力。
  市级建立黄冈市中医药健康联盟和黄冈市妇幼保健专科联盟;鼓励和支持市、县医疗机构重点特色专科牵头组建特色专科联盟。
  (1)黄冈市中医药健康联盟。以黄冈市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全市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以及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医疗业务的相关机构,构建以中医药学术交流、适宜技术推广、科研产业协作、中医药文化品牌建设、服务能力提升等专业特色为重点的专科联盟。
  (2)黄冈市妇幼保健专科联盟。以黄冈市妇幼保健院为牵头单位,联合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开展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保健科等医疗保健业务的相关机构,构建以妇幼保健学术交流、适宜技术推广、妇幼保健文化品牌建设、服务能力提升、危重症产妇和儿童患者抢救绿色通道等专业特色为重点的专科联盟。
  (3)其他特色专科联盟。以特色重点专科为依托,联合区域内相关医疗机构或相关专科,构建以学术交流、适宜技术推广、专科服务能力提升等为重点的专科联盟。
  4.组建健康联合体
  市、县(市)以疾控机构为牵头单位,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健康联合体,发挥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双方的优势,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相衔接的上下贯通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参与各类医联体。
  (二)组建步骤
  1.出台医共体建设方案。各县(市)政府要于2017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遴选确定牵头单位,并组织推进医共体建设实施。
  2.科学制定章程。各医联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医联体章程,由各成员共同研究讨论通过;章程中明确牵头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提升成员单位服务能力,提高管理效率。
  3.协议推进实施。各医联体要依据章程,由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等机构,推动医联体规范运行。
  三、管理与运行
  (一)规范管理。各医联体管理机构要按章程和协议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五统一”,即:
  1.品牌形象统一。各医联体实行统一品牌形象管理,医联体内各成员统一加挂“当地行政区域名称+医联体名称+成员单位”标识。
  2.资源调配统一。各医联体要将内部资源整合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如设备设施、耗材采购、优势技术、管理经验、质量控制、预诊转诊号源和床位等,进行统一调配,充分发挥整体优势,降低运行成本,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医联体内实现药品采购统一。为保障药品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医疗联合体内药品采购按照省八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医改办发〔2017〕2号)文件规定执行,实施直接挂网药品的带量采购,带量采购药品范围包括以参考价挂网的药品、以限价挂网的药品和其他等三类(即国家或省级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目录内药品、常用低价药品;临床用量小的药品,招标采购药品同评审组或同竞价组只有2个及以下合格投标人的药品,暂未纳入国家谈判的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和采购周期内新上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由医疗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制定带量采购药品目录、确实预带量采购数量、组织专家进行带量采购议价、签订采购配送合同、执行网上采购等步骤进行。
  3.远程协作统一。各医联体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协作服务。市级依托市域内优质医疗资源,统筹建立全市范围内规范、标准统一的分级诊疗协作平台,协调推进医学影像(含心电、超声)、医学检验、病理诊断、血液透析、消毒供应等“五大中心”,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积极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
  4.对外协作统一。全市各医联体要按人口健康信息化的规范要求,统一医联体内外信息系统标准和接口,确保实现各系统间的无障碍对接和互通共享。
  各类医联体要以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开展对外协作。各县(市)医共体要建立与黄冈市医疗集团间的协作关系;黄冈市医疗集团与各专科联盟要积极建立与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的协作关系,为省内外优质资源下沉到各县(市)医共体创造条件。
  5.考核评价统一。各医联体要建立基于岗位、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的考核评价体系,统一对医联体内各成员及岗位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收入分配、职能考核、绩效考核等重要参考。
  (二)规范运行。各医联体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1.实行人才柔性流动。落实医联体内人员统筹使用和柔性流动政策,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由医疗机构派遣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无须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2.推进分级诊疗实施。医联体各成员要根据机构级别、规模、学科建设水平、诊疗服务能力、服务范围等实际情况,明确各自功能定位,做自己能做、能做好的事。在“患者自愿”的基础上,按分级诊疗制度要求,科学实施双向转诊。医联体内部上下机构间要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立通讯渠道,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确保双向转诊安全、便捷。
 
  四、保障与支持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投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行政隶属关系、财政补助经费等投入渠道保持不变。
  (二)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市级医院、市外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探索对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的县域内医共体实行整体总额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可根据当地参保、筹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疾病发生、县域内就医费用等情况,确定医共体当年医保基金预算总额,由医共体负责承担辖区内城乡居民当年在县域内门诊和住院服务,以及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结算服务。同时制定相应的总额付费的考核方式,根据考核结果对总额付费进行结算,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医联体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强联动互动和统筹协调,及时联合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保证医联体建设有关措施有效落实。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
  物价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推进市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医院级别统一标准。
  科技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医联体发展。
  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人社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三)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宣传,增强群众对医联体工作的认可度,引导群众逐步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助力形成分级诊疗模式。
  (四)加强督查评估。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医联体建设情况的督导检查,将其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进行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市卫生计生委要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对各地医联体建设发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评估和考核,促进医联体健康规范发展。
 
附件:黄冈市医联体建设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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