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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0-11-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9月4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己任,认真贯彻实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健康黄冈行动暨县域医共体建设现场会精神,全力推进医共体建设,基本实现了全域全覆盖,提升了医疗诊治水平,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但是,全市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不平衡,部分县重视不够推进比较缓慢,不仅项目资金没有及时安排,医保支付方式、人事编制和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也没有完全启动。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县域医共体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在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组织实施、考核监管等方面压实责任,确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如期落地见效,实现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全面提档升级。要加快推进县域医疗资源整合,实现医共体内人、财、物、信息、管理等资源的互通共享。要加强以远程诊疗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让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要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要积极推广县域医共体建设和管理运行等方面好经验好作法,力推全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平衡发展,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和运行的核心在于政策支持和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稳妥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形成医共体内顺畅的转诊机制,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负担。要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障体系新机制,加快形成政策更完备、保障更精准、服务更优质、监管更有力的医疗保障运行机制,突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难点,不断提高县域医共体的建设质效。要推进人事编制政策改革,打破地域、层级、单位限制,人员根据需求合理配置,实现人员在县域医共体内上下合理流动。要推进人员薪酬分配政策改革,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实施与县域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财政部门要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原有投入不能少,支持改革发展的投入也要跟上,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科学进行分类指导。卫健部门要在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完善分级诊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理顺双向转诊流程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要突出重点,指导县级牵头医院整合医疗资源,用好用活各项改革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指导乡镇卫生院强基固本,做好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承上启下的作用。要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发挥村医基层健康“守门人”作用。要以资源共享、人才下沉、技术协作为重点,指导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联动改革、协同推进、同步完善。 四、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日常监管,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考核机制,要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运营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定期对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及县域医共体负责人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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