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议意见: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0-11-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人民检察院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20年9月4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官书云所作的《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出台相关措施、突出打击重点、深化公益诉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沟通协调不够紧密、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全市检察院在服务保障高质量中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旗帜鲜明地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纪律严明,树立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的司法服务理念。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依法打击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依法扩大不起诉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适用,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用法治筑牢企业家防范市场风险的“防火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进一步优化监督能力,延伸检察职能。要继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犯罪惩治和公益诉讼力度,构筑更加完善的法律监督格局。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更加精准、有力、有效,扩大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将公益诉讼做成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各类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知识产权,创优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环境,打破民营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存在的各种壁垒,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保护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加强对侦查机关立案、侦办、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加强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民商事案件依职权开展诉讼监督的力度,及时处理当事人提出的有关诉求。加强对案件的分析研判,提高办案工作的前瞻性与全局性,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提高检察建议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转变服务意识。要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对各级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使命意识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搭建与市场主体的对话平台,全天候畅通服务热线,及时依法处理人民群众诉求,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新作为。
|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