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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8-18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黄冈政函〔2022〕99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切实增强统计法治观念、切实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切实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四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切实增强统计法治观念”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市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先后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规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李军杰市长多次专题听取统计工作汇报,研究统计工作,强调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二是依托专题培训班开展普法宣讲。2021年9月,市统计局局长胡朝晖在全市政府系统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期专题培训班上作题为《准确把握统计规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培训报告,对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讲解。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专题讲座进党校。2021年全市开展《统计法》进党校专题讲座15次。其中2021年7月,省统计局黄冈调查监测分局局长张九林在市委党校作题为《坚持依法统计为决策提供精准服务》专题讲座。四是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2021年9月24日,在红安举行黄冈市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活动,活动主题为“赓续红色血脉、奋进统计未来”,活动分为线上和线下进行。 二、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推动措施落实。2021年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黄冈市统计工作运行机制实施细则》(黄政办发〔2021〕35号),明确市、县人民政府和部门的统计工作职责,构建全员、全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大统计格局逐步形成。二是以调研促进部门统计工作提升。以配合国家统计督察准备工作调研为契机,组建专班深入市直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座谈等方式,了解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执行国家统计政令、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等方面情况,通过调研督办提升部门统计工作水平。 三、关于“切实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县(市、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总要求,黄州区、红安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利用换届机遇,共将8名年富力强的干部调整充实到统计系统领导岗位,领导班子战斗力进一步提升。二是优化基层统计人员管理机制。2021年8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黄政办电〔2021〕7号),通过规范补贴标准及配套措施,推动统计从业人员管理向精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四上”企业统计台账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全省“统计台账创建年”要求,强化对全市“四上”企业统计台账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个县(市、区)统计台账创建率超过90%,其中3个县(市、区)实现了统计台账创建率100%。四是办好一批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参照统计诚信企业建设标准,做到有统计人员、有统计台账、有统计工作制度,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截至目前,在全市“四上”企业中,已分专业建设100家统计规范化示范单位。 四、关于“切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落实情况 一是大力培养专业执法队伍。为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本年度全市计划推荐27人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加快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统计执法队伍。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1年7月、10月份分两批次对全市范围内120家(含43家双随机)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涵盖工业、投资、贸易、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专业。通过在实战中严格执行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有效提高执法队伍工作水平。 附件:“问题清单”整改完成情况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问题清单”整改完成情况
一、少数地方和单位统计法治观念淡薄,未能树立正确政绩观,搞攀比、争位次,在数据上做文章。统计数据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漏报重报、代填代报等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完成情况:为切实增强全市各地各部门统计法治观念,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均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2021年全市开展《统计法》进党校专题讲座15次。全市统计系统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法治培训班、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相关法规文件,2021年全市统计系统共开展学习135次,形成了“逢会必学统计法律法规”的制度惯例。全市统计系统通过编印《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应知应会手册》《统计法规及资料选编》等学习资料,突出对党政领导干部及有关部门的普法宣传教育,持续释放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强烈信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在逐步建立,诚信统计、依法报数的共识普遍形成。 二、市和部分县级人民政府未定期听取统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未建立或落实统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2021年,市政府先后召开3次常务会及党组会听取统计工作汇报,研究统计工作。李军杰市长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各县(市、区)政府召开28次会议听取统计工作汇报,研究统计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全面加强。截至2021年底,市县两级均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解决了部门间沟通不顺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极大提升政府统计整体效能。 三、市、县人民政府及统计部门未有效推动同级发改、经信(科经)、商务、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构建全程、全员、全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大统计格局尚未形成 整改完成情况:2021年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冈市统计工作运行机制实施细则》(黄政办发〔2021〕35号),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和部门的统计工作职责,为构建全程、全员、全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迈出关键一步,促进“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统计主责主抓、部门分工负责”的“大统计”格局初步形成。黄州区、罗田县、英山县、黄梅县、麻城市、武穴市政府均发文推动构建“大统计”格局,其他县(市、区)正抓紧制定相关落实机制。 四、市、县有关部门对“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具体职责不清楚,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不到位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为压紧压实部门统计工作职责,黄冈市将22个市直部门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市统计局认真考评各部门在统计保障、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统计服务与共享等方面工作情况,坚持边考评边指导,切实达到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团风县、英山县、蕲春县、黄梅县、麻城市、武穴市均将有关县直部门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通过以考核促提升,部门对“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晰,有效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不到位现象的发生。 五、部分县级统计部门统计工作队伍出现断层,业务出现断档。部分其他部门统计人员身兼数职,杂而难专,业务能力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整改完成情况:2021年,按照市政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要求,黄州区、红安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利用基层换届机遇,共将8名年富力强的干部调整充实到统计系统领导岗位,领导班子整体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全市统计系统组织业务骨干培训班40期,参与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组织的网络视频培训5期。各县(市、区)统计局组织部门统计人员参训81场2192人次。通过常态化、高频次培训,系统内外的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六、统计执法监督不到位。全市有7个县(市、区)执法持证人员数量未达标,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监督。2018年以来全市统计执法自办案件未实现零的突破,对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偏松偏软。部分县级统计部门未按季度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 整改完成情况:为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本年度全市计划推荐27人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加快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统计执法队伍。2021年7月、10月份分两批次对全市范围内120家(含43家双随机)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对13家企业发出《黄冈市统计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企业对问题进行整改,并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制度要求报送统计数据。通过在实战中严格执行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有效提高执法队伍工作水平,统计执法的利剑效应正在彰显。2021年,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54次,核查企业1474家,核查力度不断加大,按季度常态化开展核查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七、部分乡镇统计人员编制、待遇未落实,调动随意性大,未按照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统计资料交接、归档管理不规范,存在统计资料丢失和损毁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保持乡镇统计人员的队伍稳定,黄州区、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麻城市乡镇统计人员的调动,严格按照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其他县(市、区)正在逐步规范。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黄梅县、麻城市、武穴市政府均发文推动乡镇统计人员编制、待遇落实。截至2021年底,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均建立了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保密制度,严格按照《统计法》相关规定,对统计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八、部分园区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全市21个园区仅有6个设置了独立统计机构,4个没有承担统计工作的部门;园区有“四上”企业849家,统计工作人员仅有28人。园区统计工作机制未理顺,在地统计职责未落实,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难以达到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市21个园区有9个设置了独立统计机构,承担统计工作职能,园区统计工作人员达到36人,园区统计工作机制呈现出不断建立健全的良好态势。 九、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学法守法不够。有的企业不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有的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有的企业无视统计制度编造统计数据,有的企业一套表填报与统计台账逆向操作 整改完成情况:全市统计系统应用统计微信公众号、向“四上”调查单位发放公开信等多渠道宣传统计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统计基础业务知识。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培训班持续推进企业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2021年,全市组织针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140场3580人次,新进规企业统计人员培训12场250人次。通过专业办点示范,召开现场推进会,指导企业做好原始数据资料存档及不同报表分类管理,建立完善统计台账工作制度。截至2021年底,黄州区、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黄梅县、麻城市统计台账创建率超过90%,其中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实现了统计台账创建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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