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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四个监督”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时间:2016-04-2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3月31日,团风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县长丁永忠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团风县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城市管理执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团风县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建设基金回购股份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武汉新港团风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团风县人大常委会主动融入、主动对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四个监督”:

   一是加强对经济运行质效的监督。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并针对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督促并支持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完成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围绕税收征管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县政府及财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依法做到应征尽征。

   二是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团风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督促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构建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的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公开。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加强财源建设、完善预算编制、加大民生支出、强化预算约束等积极应对措施和建设性意见。县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了财税改革和管理。

   三是加强对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少数单位行政审批时限过长、并联审批不到位、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改变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等审议意见,交由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促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集中听取县政府办公室等25个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报告,并对其履责质效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以此鞭策和促进政府工作部门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发展。县人大常委会还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对部分政府工部门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团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深入罗霍洲大桥和码头、黄湖现代农业示范园、闽台产业园、绕城公路、318国道改造、马曹庙农产品工业园和大崎山旅游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察实情、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与会代表与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换意见,提出加大争资争项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程的建议。对县政府提出的“将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等议案,及时依法作出了决议决定,打通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有力推进了项目建设。(团风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  张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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