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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4-11-21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11月11-14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勇平,副主任张仲华、郭银花同志,带领法工委、农工委及预算工委同志,对全市近两年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方案安排,执法检查组检查了梅川、大金、余川、花桥、四望、大法寺6个镇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和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林业局关于《森林法》学习宣传、生态林业县市建设和依法核定林权、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的工作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两年来,全市林业用地面积48.2万亩,森林面积47.6226万多亩;森林覆盖率20.76%;活立木蓄积量92.4万立方米。2013年,全口径林业总产值达到5.4亿元。全市有森林公安局、水上木材检查站等6个执法单位,10个基层林管站;共有森林公安干警14人,林业执法人员89人;市专业森林消防员25人,林业重点村护林员100人。先后被全国绿化委员会、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省绿化模范县(市)”称号,连续三年荣获黄冈市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第一名。林业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被市人大常委会授予“2012-2013年度优秀执法单位”称号,2010-2012年连续三年荣获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2012-2013年连续两年被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郑勇平同志指出,林业工作有章有法,成绩斐然,项目组织实施、生态林业县市建设成就辉煌。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毁树容易种树难,生态武穴建设任重道远。一是进一步加大《森林法》的宣传,提升全民绿化意识;二是进一步优化见缝插绿的要求,提高绿化率;三是进一步拓展科技兴林,增大绿化产业的贡献;四是进一步加强森林防护管控,加大打击处罚力度;五是进一步加快机制体制创新,加大适应形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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