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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代表团在省两会共提出建议和意见八十三件

时间:2016-02-03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1月26日至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武汉召开。黄冈代表团63名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认真审议各项报告,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充分表达和反映黄冈人民的意愿。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湖北省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补选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了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对2016年全省各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会议期间,黄冈代表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出席4次大会全体会议,举行10次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们依法行使选举权,圆满完成各项选举任务;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向大会提交了83件建议和批评意见,内容涉及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弘扬地方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冈代表团团长刘雪荣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副团长陈安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副团长孙璜清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严格自律,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很多代表的意见建议得到了会议报告和文件的采纳吸收,特别是刘雪荣代表提出的7条建议和意见全部被省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吸纳,占全部吸纳意见的30%。代表们严格遵守大会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其他各项会议纪律,树立了黄冈代表团的良好形象。

  会议期间,人民日报、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湖北经视、人民网、中新网、荆楚网、腾讯网等18家新闻媒体50多名记者多次到黄冈代表团采访代表审议情况,独家或集体采访黄冈代表50余人次,编发新闻稿件60多篇(条),多角度宣传展示黄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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