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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

时间:2015-09-23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9月22日,市长陈安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听取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黄冈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15年版)》,听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二批)清理工作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黄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全省公布的市级通用目录共涉及41个部门,审批事项263项,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共238项,与省里相比,减少了25项。会议指出,要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凡是没有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或者省政府规章设定的,一律取消;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公布取消的事项,坚决一律取消;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到县一级的,市级不截留,除明文规定由市级行使的外,能继续下放到县级的,一律下放。

  会议强调,坚持简政放权。要坚持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投资项目和资质资格等的许可和审批;坚持只要面向基层且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市、区)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坚持全面清理,将市直所有拥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纳入清理范围,做到不遗漏;各单位要开展全面自查,逐项与国务院、省政府近三年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文件进行核对。

  会议强调,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依法行政的要求,市政府要带头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拿出具体措施,该归并的归并、该废除的废除、该完善的完善。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以本次清理为起点,在制定各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务必做到充分调研、认真排摸,做好协调、审查等工作,确保各项行政行为更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更严格、责任更明确、措施更有效。要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养,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十三五”援疆项目有关工作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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