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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中院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时间:2015-05-06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我的案子从立案庭法官接收诉状到确认立案、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不到五分钟就完成了,真没有想到有这么快!”一位前来立案登记的当事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施行的首个工作日。截止当天下午四点,全市法院共接待前来登记立案共110件,其中民商事一审案件106件、行政一审案件2件、行政一审案件2件。当场立案105件,当场立案率达96%。立案秩序井然有序。 “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熊晓明说。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畅通立案渠道,黄冈中院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于4月17日正式启用了新建的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了诉讼服务大厅窗口配置,实现了诉讼服务一站式、一体化。对现有审判力量进行了统筹调配,进一步充实立案、信访和行政、民事业务庭法官,增配导诉员、速录员,做到人手不够就增加力量、窗口不够就增加场地、时间不够就加班加点,坚决保证立案渠道畅通。 还通过印制诉讼指南、工作流程图和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化平台,广泛宣传登记立案的范围、条件和流程。邀请了市直各媒体记者亲临登记立案现场进行采访报道,正确解读改革内容,宣传介绍法院立案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防止因当事人的误读和不当预期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为维护立案秩序,各法院均对立案大厅各项设施、工作制度、应急措施等进行了专门检查。“五一”前后,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先后深入浠水县法院、市中院和黄州区法院立案大厅检查了立案窗口工作情况。黄冈中院所有班子成员对各自联系的基层法院一对一进行督办,各法院院长、庭长到诉讼服务中心一线检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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