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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昌兵到我市法院调研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
时间:2015-05-11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图/文:王林浩)5月6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昌兵,在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和党组成员、副院长熊晓明的陪同下,到市中院和黄州区、麻城市、罗田县法院调研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麻城市委书记杨遥、罗田县委书记汪柏坤等先后陪同调研。 田昌兵先后实地察看了市、县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和远程视频接访室,同市、县两级法院领导和立案庭长进行了座谈,详细听取了市中院和黄州区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田昌兵对黄冈两级法院立案登记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黄冈两级法院党组通过积极主动汇报,得到了党委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市委书记刘雪荣同志对立案登记制工作亲自听汇报、提要求,市委常委会议专题进行研究部署,人大领导亲自视察立案大厅,充分体现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对黄冈法院立案登记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黄冈两级法院通过高标准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大力强化便民服务、舆论宣传和力量配备,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确保了立案登记制的顺利实施,切实把便民利民、保障群众诉权的要求落到了实处。对黄冈法院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进行宣传总结并在全省推广。 对抓好下一步的立案登记制工作,田昌兵要求各级法院要对立案登记制实施第一周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把好经验、好做法变成工作常态。要继续深化立案登记改革的相关配套工作,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推进司法公开。要积极适应新修改《行政诉讼法》要求,增加行政审判力量,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要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积极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充分利用案件信息自助查询系统、短信、微信等方式推进立案公开。要进一步做好立案登记制的宣传舆论引导,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要积极探索制裁违法滥诉的惩戒机制,依法打击处理滥诉、缠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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