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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到黄州区调研破产办理工作

时间:2020-10-28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10月28日上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新国,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卫东等一行到黄州区,专题调研黄州区办理破产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中院民二庭庭长姜亚平,黄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云霄、区政府副区长范向阳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政府办、区法院和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由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黄新国主持,会议听取了黄州区政府、区法院和区直有关单位关于办理破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听取与会同志的发言后,黄新国认为,黄州区在办理破产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区法院同区政府沟通顺畅、区直有关责任单位克难奋进积极配合,全区办理破产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对照百姓期待、法律规定和发展要求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提升黄州区办理破产工作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黄新国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大力营造办理破产的法治氛围,引起各方重视。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更新理念,增进全社会对办理破产的认同及支持,使全社会认识到企业破产是处理僵尸企业、盘活有效资产、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有效法律通道;另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到办理破产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和评价指标,自觉把办理破产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落实。二是要着力健全办理破产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要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推动、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办理破产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厘清办理破产权责即法院是破产程序的主导者、政府是破产事件的协调和风险处置的组织者,要完善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企业破产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共同解决好破产资金保障、职工就业及社保、财产处置、企业税费减免、企业信用重建、管理人履职保障等问题。三是要全力创新办理破产的方式方法,突破工作难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可以通过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来解决,有的也可以通过创新方式方法来解决。比如,破产经费问题,可以设立破产基金来解决启动难;资产处置问题,不仅单纯重视土地“变性”,更要重视资产“变主”,即把破产资产处置同招商引资工作结合起来,引进高质量的市场主体把资产变现盘活;还有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双欠、破产管理人缺位等问题要实事求是想办法研究解决。四是要努力提高办理破产的能力,增强工作实效。一方面,区法院要充实破产审判力量,优化审判流程,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审结时限,督促破产管理人履职等;另一方面,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府院联动机制的要求各尽其责积极作为;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听审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组织视察检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办理破产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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