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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多方式监督 执法主体认真履责 我市高位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

时间:2020-10-3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10月27日晚,黄冈市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圆满落幕,活动期间,11.8万人次通过手机、网络平台参与了有奖知识问答活动。这是我市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具体举措。
     “以赛普法,提升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了广大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詹旺民说,我市首次举办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在全省也是首创。此次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历时一个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共同举办,竞赛内容主要为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制定的7部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自2016年赋予地方立法权限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出台了《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和《黄冈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为了扎实推进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今年元月,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做好人大政协向“一府两院”交办协商事项办理工作的规程》,明确提出对执法检查报告等交办事项,市委统筹协调、全程跟踪、督办落实。今年5月6日,市政府出台《推进地方法规实施的行动方案(2020-2022年)》,对地方性法规实施中的行政责任进行分解,明确了7项目标任务24项落实措施。目前,我市已经构建党委领导,人大推动,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和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新格局。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运用多种方式监督法规实施,各级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市城管执法委出台了《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实施细则》《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至2019年底,市区违法建设同比下降56.4%。全市公安机关加大对违法建设涉嫌刑事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处力度,2018年4月以来,共立案32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5人。至2020年9月,全市建立了饮用水水源保护投入和补偿机制,水源地建设、保护、整治投入资金近3 亿元。全市认定革命遗址遗迹792处,编制了保护目录和基础数据库,621处落实“五有”保护措施,投入500余万元资金。查处出店经营、乱设广告、乱扔垃圾等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行为4412起。白莲河示范区建立了生态考核和补偿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严格落实白莲河生态考核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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