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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

时间:2020-11-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
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5月8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孙迎松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决定》施行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督促市直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野生动物监管、执法、巡护巡查、宣传等工作力度,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但也存在宣传力度不够、执法监管存有漏洞、处理和补偿问题有待明确、野生动物保护能力亟待加强等问题。为了进一步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以更严密的规范、严格的标准、严明的责任,依法全面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广泛宣传《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广泛宣传《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懂易记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普及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科学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市已有的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清单。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联合执法机制。各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采取更实的措施、更严的监管,加强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全链条管控,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依法取缔或者查封、关闭违法经营场所。
       三、落实《决定》配套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必要措施,主动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从业人员稳妥退养转产,加快制定相应的退养转产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一定补偿。特别是要对从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策”,确保稳定脱贫。积极向上沟通协调,争取将技术成熟的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纳入目录。
       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能力建设。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以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为龙头的野生动物保护主阵地作用,强化其野生动物保护职能,加快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要针对执法管理体制不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检测检疫设备落后、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切实加强野生动物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必需工作经费,为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创造良好工作条件。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利用好已有的服务热线、举报电话等平台,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全面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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