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要闻

黄冈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两院工作报告时提出 为实现“两个更大”发展追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时间:2021-01-29  来源:黄冈广电东坡云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1月26日,参加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黄冈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尽责,为实现“两个更大”发展追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刘雪荣,市委副书记、市长邱丽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爱民等参加审议。

刘雪荣代表说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彰显了根本政治制度独特优势,体现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了严格依法忠实履职,体现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及常委会自身建设。特别是针对 2020年的特殊情况,及时作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授权政府根据需要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等;为助推疫后重振,依法作出决议,实行“一次授权、多次发行、一并报备”,支持省政府在新的政府债务限额内提前组织债券发行,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等。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向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对标看齐,为实现“两个更大”的黄冈发展追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刘雪荣建议

  要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特别是要坚决杜绝议案建议“公文旅行”后又回到原点的现象。为此,要加强党的领导,党委要重视、督办、协调议案建议的办理,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议案建议办理全过程;要明确办理的主体,即“一府两院”,必须明确责任,见到实效;要讲求办理方法,科学运用调研、决策、部署、实施、验收“五步工作法”。

张社教代表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省委决策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进一步推进协同立法,为黄冈制定《武山湖太白湖和龙感湖地区水环境治理条例》提供支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上下联动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审议意见落实的“后半篇文章”。建议省法院加大破产案件审判力度,全面清理未结破产案件;建议省检察院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建议

  省“两院”要在营造优良的司法环境上下更多功夫,在建设智慧法院和智慧检察院上注重本末,同时要加强司法实践领域学习研讨。

胡爱民代表建议

  在成长进步、待遇保障、容错纠错上加大对基层“两院”干警的关心关爱;“两院”都要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做到“案结事了”。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东英表示

  应加强对即将实施的《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汇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参与长江大保护的强大力量。

省人大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建议

  就湖北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把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到攻坚战的高度,重新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指标;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合理为其配置基础设施和司法资源。

省人大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官书云建议

  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对“两院”政法专项编制实施省级统筹、动态管理,向人均办案治理数较大地区倾向。

  饶志国、余翔、李新桥、张云、徐志新、段卫昌、赵秀、段丽芬、罗志宏、周定刚等代表,围绕不断改进立法、监督、代表建议落实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的监督,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助推省域治理现代化,制定湖北省促进艾产业发展条例、破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难题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