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要闻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召开

时间:2021-03-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月25日上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会议采取“现场+视频”方式举行,主会场设在湖北省人大机关,各市州设分会场。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局长滕建仁以《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为题,介绍了长江委参与立法的工作情况,解读了长江保护法的架构和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地,他建议,抓紧制订、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制订相关标准、规划、方案、计划,严格法律施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培训。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李瑞勤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宣传。二是准确把握重点,推动建立流域保护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系统观念,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
       湖北省水利厅总经济师熊春茂表示,省水利厅将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做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认真领会精神,切实提高保护长江政治站位。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凝聚依法护江社会共识。立足水利实际,全力推进长江保护法落实见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强表示,武汉市将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全面促进中央长江大保护决策贯彻落实。坚持生态优先,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新路。履行法定职能,促进和保障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长江大保护规划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强调,要用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王玲指出,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用法治守护母亲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里程碑意义,牢牢把握长江保护法的“长江特色”,坚定地扛起贯彻实施的湖北责任。二是全面抓好贯彻实施,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坚持统筹推进,全力做好法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为契机,全力开展依法整治长江保护突出问题。运用法律保护的倒逼机制,推动湖北的转型发展。三是主动担当作为,凝聚保障法律实施的强大合力。加强实施组织领导,依法履职尽责,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建立实施长效机制。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基本法。3月1日将正式施行。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