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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社教主持召开常委会党组第七次会议
时间:2021-04-14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4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深改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站在民生福祉和我国长远发展的全局高度,为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带头学法用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适时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在社会保障方面“急愁难盼”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服务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把握“三新”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压实改革责任,推进重点改革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和监督实效。加强对全市各级人大换届工作的指导,加强各级人大组织建设,推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业化专职化,加强人大专工委建设。开展智慧人大建设,提高人大信息化水平。着力打造人大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特色,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会议传达学习了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和王玲同志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助力区域协调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与协同立法工作。要认真履行协议确定的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专班,加强与其他地方的立法协同、协商和协作。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大别山生态环境保护跨省协同立法开展调研工作。根据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认真做好“三湖”地区水环境治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旺民,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万福,党组成员、秘书长方荣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东英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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