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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我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  

时间:2021-04-16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4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率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蕲春县李时珍医药集团、李时珍中医院等企业(单位)检查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在蕲春县召开座谈会,同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和企业负责人座谈。在听取市人民政府及市卫健、发改、财政等部门和蕲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情况的汇报后,刘晓鸣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刘晓鸣说,黄冈市贯彻实施中医药法认真扎实、效果明显,在推进中医药发展方面呈现四个主要特点:一是注重战略谋划;二是注重组织保障;三是注重彰显产业特色;四是注重人才培养。
 
         刘晓鸣要求,在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特别是在推进中医药发展方面黄冈要发挥优势,注重特色,走在前列,为全省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刘晓鸣强调,法律的实施必须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二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着力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和创新。三法律的实施,除各级人大的有力监督外,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落实五项职责:一是规划职责;二是体系建设职责;三是培养教育职责;四是鼓励创新职责;五是推广应用职责。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切实打通法律实施中的堵点难点。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要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饶志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公共卫生总师张定宇,市领导张社教、赵少莲、何东英、王超分别参加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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