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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执法检查的公告
时间:2021-09-0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1年9月至10月对我市实施《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的情况开展检查。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我市禁捕决定贯彻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相关线索,对我市进一步贯彻实施禁捕决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邮寄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一路8号市人大农村委 电子邮箱:1075176823@qq.com 联 系 人:徐 康 电话:0713-8360197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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