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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时间:2021-10-28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10月26日至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黄州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社教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应到37人,实到3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黄冈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细则(修订稿)》《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程》;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人大预算委关于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黄冈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黄冈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实施情况、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任命程兵、潘敬秋为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万强、石玲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万强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26日晚,召开了列席本次常委会的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27日上午,召开联组会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专题询问。下午,召开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决议、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掌握的强大思想武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统揽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系统、深入抓好学习贯彻工作,以学习成果坚定制度自信、提升工作实效。
       会议指出,制定《黄冈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的现实需要;《黄冈市荣誉市民授予办法》让荣誉市民授予工作和权利维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市政府要广泛开展宣传、完善配套制度、尊崇荣誉市民;及时出台《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细则(修订稿)》《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程》,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的有力举措;要坚持用法律武器和法治力量促进建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落实长江禁捕重要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优质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金字招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专委会认真梳理调研走访、小组审议、列席代表座谈会和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形成清单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一府两院”要逐项研究梳理,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还将依法监督,跟踪问效,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制度供给,努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旺民、何东英、汪柏坤、李玲、王万福、黄强胤,秘书长方荣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胡爱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忠诚,副市长荣先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笛,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县级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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