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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1-11-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1月11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管执法委主任朱冬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议案〉的决议》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议案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群众幸福度、获得感。但也存在各地工作推进不平衡、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内生动力不够、垃圾收处体系仍有短板、多元投入机制不够健全、垃圾分类推进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必须久久为功,不断增强内生动力,提高市场化、法制化水平。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与措施。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法律政策、规章制度、垃圾分类常识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村民摒弃不文明、不卫生习惯,积极参与垃圾治理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引导建立村规民约,明确农民群众垃圾治理责任和义务。探索推广文明农户、星级卫生户评比和“垃圾兑换银行”等奖励鼓励机制,激发村民治理垃圾的主人翁意识。及时推出典型、推广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收处体系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加快市县两级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垃圾终端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垃圾中转设施建设,提升乡镇垃圾中转站运行能力。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激励机制,细化操作流程,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参与率。完善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率。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多渠道筹集垃圾治理资金,建立完善政府、社会、村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的财政投入,统筹整合资金支持垃圾治理工作。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环卫作业经营性服务项目走向市场。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村民缴费制度,引导村民承担一定的垃圾治理义务。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村组垃圾治理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督查、评比、奖惩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均衡发展。健全垃圾治理长效运行管护制度体系,突出制度建设实效性、操作性和可持续性,为垃圾治理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逐步建立县市主导、专业托管、全域覆盖的运作模式,推进县市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实现“一把扫帚扫到底,一个标准管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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