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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1-11-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4月29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内容全面,数据完整,较好的反映了过去一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出现的新情况、落实新举措,不断取得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成效。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长瞿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财政部门管理改革不断深入,完善了管理制度,规范了管理流程,全面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有力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仍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一些部门和单位管理意识不强、底数不清、低效使用、遗留问题较多等问题。为了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一是落实财政部门牵头抓总的各项责任。管理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家依法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财政部门应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对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能。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律法规、制定本级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政府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实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专业力量,克服在实际工作中“重资金、轻资产”的观念。二是落实主管部门、单位的具体责任。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是主管部门、单位的重要职责。要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优各单位内设机构及兼职资产管理人员;要建立完善一整套主管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年度管理目标考核。是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决算管理衔接机制。通过预算管理把控资产配置源头和资产处置出口,加强预算管理对资产管理的约束,从源头上促进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对照中央和省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市政府尽快制定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是切实摸清家底。定期开展行政事业性资产清产核资,要从账务核对、资产盘点和现场核实三个环节入手,摸清基本情况,达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建立完整的资产申报、登记、调整、盘点、核算及公开制度。是加强产权管理,补齐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短板。针对土地、房屋、其他固定资产等产权不清,要厘清产权归属,做好确权登记工作;要遵循“谁管理,谁登记,谁入账”的原则,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是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库和资产管理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周期信息管理,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管理绩效。一是严格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加强对单位存量资产构成、新增资产配置标准的审核。二是有效盘活资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资产在不同主管部门之间、所属单位之间的调剂、共享使用,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公物仓”建设,搭建统一开放的资产共享平台。三是规范处置资产。建立完善资产处置程序,优化处置流程,涉及变卖转让的资产,统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竞价交易,报废的交由专业机构统一回收处理,提高处置收益,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四是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评价考评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依据;深入研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收益的奖惩激励机制,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加大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一是加大盘活闲置办公用房的力度。要加快权属管理移交工作的进度。严格按照市委办【2020】5号文件要求,限期完成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移交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大合理利用的力度,要加大集中处置的力度,达到闲置办公用房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益。二是加大盘活土地闲置的力度。要加快开发利用的进度,要依法收取闲置土地占用费,对长期供而不用的应依法收回,克服被征土地长期闲置造成的浪费现象。三是加快机构改革单位资产划转、分割、规范管理的力度。统筹解决好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合并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做好相关资产清理、登记、划转、分割和移交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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