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议意见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1-11-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7月6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官书云所作的《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社会宣传还需加强、办案质效有待提升、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扛起主导责任,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要扎实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黄冈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提升检察官精准量刑的办案能力,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和采纳率。要加强对复杂疑难案件的研判,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和质量关,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持续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的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办案机制,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关要求落实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推进从宽落实。要针对案件类型、罪刑轻重、难易程度等不同特点和因素,在证据把握、法律运用、工作衔接等方面凝聚共识,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的整体合力。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完善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按要求落实值班律师的权利保障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值班律师的作用。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