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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1-11-1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11月4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柏坤代表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以下简称《禁捕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率先打响全省退捕渔船拆解“第一枪”,全面贯彻实施《禁捕决定》,得到国务院第九督导组、国家部级专班联合督察组和省禁捕退捕工作专班领导的高度肯定,多次在省、部级禁捕退捕工作专题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我市长江禁捕工作行动早,力度大,禁捕工作卓有成效。但是还存在常态化监管难度大、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违规垂钓处罚法律依据不足、退捕渔民就业稳定性不强等问题。长江“十年禁渔”,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为打赢打好禁捕持久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禁捕决定》,持续开展“以案说法”,注重宣传实效。发动群众自觉举报和抵制偷捕行为,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做好退捕渔民的转产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各级政府要继续做好退捕渔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建立退捕渔民就业情况定期回访机制。加大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增加社区管理、护渔员等公益岗位数量,引导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帮助提高退捕渔民就业质量,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进一步提升常态化执法监管能力。市政府要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尽快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出台垂钓管理办法,加强对禁捕水域垂钓活动的规范管理。加快推进禁渔“天网工程”建设,搭建市、县信息化监控管理系统。推进以“岸线长”制为主要内容的网格化管理,建立长江禁捕执法管理网格体系。加强对“三无”船舶的标识化规范管理,消除非法捕捞隐患。壮大渔政执法队伍,配齐护渔员,加大保障力度,明确职能职责。探索建立长江禁捕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偷捕和市场非法买卖行为。
        四、进一步争取“十年禁渔”政策支持。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努力解决跨界水域禁捕不同策的问题。加大科研支持力度,将长江禁捕与水产驯化养殖相结合,大力发展绿色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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