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议意见

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0-11-18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0年11月2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梅建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以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为目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市校合作,加快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力量,使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农技推广能力不强、科技服务创新投入和有效供给不足、供需对接不畅等问题。黄冈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必须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结合,加快建立开放协同高效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统筹用好涉农资金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要加强科技服务县域统筹,发挥县域综合集成农业科技服务资源和力量作用,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搭建科技服务综合平台,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和农业科技大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
       二、加强农技推广能力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优化农技推广机构布局,整合先进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和资源,建立乡镇综合农技推广中心,实行农技推广一站式服务。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着力培养一批科技创业骨干、本土科技人才,提升农技推广队伍服务水平。要树立关心关爱基层的导向,建立农技人才引进与培养制度,保障和提高农技人才的工作待遇,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深化和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引导激励科技特派员扎根乡村创新创业,促进科技人员到“三区”提供科技服务。
       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大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培育力度,开展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建设试点示范。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提升市场主体科技创新能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鼓励发展“农资+”技术服务推广模式。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场专业技术协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农业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
       四、深化完善市校(院所)合作。各级政府要深化市校合作,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市(县)院(校)共建等服务模式,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地。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载体,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实现服务的精准高效对接。

 

© 2020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