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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
筑 牢 反 电 信 诈 骗 法 治 屏 障

时间:2021-12-22  来源:  作者:项志奇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12月21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全面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

       该《决定》主要包括六部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新格局;依法严厉打击,不断增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质效;坚持源头治理,压紧压实行业监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群防群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注重法治宣传,营造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共17条,最后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以及如何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作了规定。
       “电信网络诈骗是当前发展最快的刑事犯罪,是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的社会公害,也是不可容忍的“社会毒瘤”。向电信网络诈骗全面宣战,需要各地各相关部门尽锐出战,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推动构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新国审议时指出。
       据了解,黄冈市为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精准打击效能,切实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精心构建了分析研判、线索处置、接处警、预警劝阻、止付冻结、侦查打击、人员管控和反诈宣传等八项机制,通过创新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技战法,加大对收、贩卡团伙的打击力度,对涉诈黑灰产业链进行全链条打击。
       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任重道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书记张家胜关于反电信诈骗的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快速反应,迅速行动,组建工作专班,赴外地学习考察先进做法和经验,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到市县乡村开展广泛座谈调研,深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让更多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到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中,不断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依法作出全面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为进一步做好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社教指出,市政府及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作为法治黄冈、平安黄冈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好打赢反诈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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