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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时间:2022-04-03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4月2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吴晓文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李文,立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全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吴晓文指出,做好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首先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立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起点。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吴晓文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在立法选题上把好关,对地方立法中的重要问题、重大分歧等进行研究和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

  吴晓文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按照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高质高效完成今年立法工作任务;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切实做到地方立法符合市情民意、制度设计顺应改革发展、法规内容精细具体明确;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推进、实施机关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格局要求,夯实实施机关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地方立法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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