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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时间:2022-04-1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定于2022年4月中旬至6月下旬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向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反映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杨 光:13871980000 邮 箱:243503446@qq.com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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