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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黄冈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决定

时间:2022-05-0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2年4月26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全面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是黄冈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考量和现实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打造同城化发展示范区,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黄冈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重大意义
       武汉城市圈是湖北产业和生产要素最密集最具活力的地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其重要特征是中心城市的做大做强及其引领、辐射、带动的协同发展,本质是武汉城市圈“1+8”全域的高质量发展,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区域发展的普遍趋势。在武汉城市圈中,黄冈国土面积最大、距离武汉最近、常住人口仅次于武汉,但发展不够仍然是黄冈最大的市情。依托大武汉、融入大循环,是黄冈面临的最大现实机遇。
       加快推进黄冈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大举措;是深入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挖掘释放区域发展战略更大红利、促进黄冈革命老区振兴崛起的战略选择;是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推进黄冈主城崛起、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是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黄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综合竞争能力,真正把黄冈的地理优势转化为区位优势、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现实要求。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全市人民应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全面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快推进黄冈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干在实处、加快振兴、谱写新篇,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深刻把握加快推进黄冈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工作举措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战略上认识、思考和把握黄冈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工作举措,全面全域融入武汉城市圈发展。
       加快推进同城化发展,必须强化“九城即一城”理念,深化拓展“五同”基本路径,积极主动拥抱武汉、配套武汉、服务武汉,建设武汉城市圈重要功能区。到2025年,将黄冈打造成为武汉城市圈重要产业功能区、创新成果转化区、品质生活服务区和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协同发展区。
       推进规划同编。对标武汉城市圈发展规划,确定黄冈功能定位、产业重点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政策措施,完善配套规划。大力推进黄冈与东湖高新区、长江新区、武鄂黄黄临空经济区对接合作,推进黄团浠一体化,打造同城化发展先行区。编制沿江高质量发展带、大别山绿色生态经济带规划,深度参与武汉城市圈产业分工,在更大空间、更高层次推动产业协同、集群发展。
       推进交通同网。以共建黄鄂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为抓手,构建和优化全市铁路网、高速公路网、航道网和港口布局,畅通中心城区对外通道,实现市区至各县市快速高效互联互通。围绕融入大武汉,全面打通国省干线“断头路”“瓶颈路”,推动与武汉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形成一小时通勤圈和一日生活圈。
       推进科技同兴。坚持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加快推进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促进创新要素优化配置和高效流动,引领全市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光谷科创大走廊黄冈功能区建设,充分发挥黄冈(光谷)离岸科创中心、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科技创新人才核心作用。丰富科技创新载体,打通成果转化链条,引导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黄冈转移转化。
       推进产业同链。深入对接全省现代产业集群,主动承接、延伸配套武汉“光芯屏端网”、大健康等产业转移,全力打造产业共同体,着力构建“研发在武汉、转化在黄冈”,“主链在武汉、配套在黄冈”,“融资在武汉、投资在黄冈”的发展格局,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推进民生同保。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感受最直接的问题切入,加强与圈内城市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政策衔接、互通互认,健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机制,拓展“跨市通办”业务范围,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降低生产生活成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广泛凝聚加快推进黄冈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增强主体意识,扛起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主动融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持之以恒推动思想大解放、一刻不停推动能力大提升、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大转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同城化发展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人文交流,深入发掘黄冈与武汉的历史渊源,广泛宣传同城化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各方面依法积极参与,形成齐推共促的强大合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加快推进同城化发展作为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合作共建利益共享机制,发挥联席会和协调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推动“决策-协调-执行”机制高效运行。建立市县一体推进机制,对涉及同城化发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措施等问题,统筹市县力量,专班合力推进。确定目标任务,科学制订同城化发展中长期规划、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加强督查考核,按照可量化、可实施、可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加强过程监测和实时调度,形成抓落实的工作闭环。
       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找准服务保障黄冈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依法履行监察、审判、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城市圈内监察、司法合作,为同城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紧紧围绕市委全面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汇聚各方力量,在同城化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围绕同城化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研究法治需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协同立法,为同城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研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对同城化发展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组织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岗位、依法履职、为推动同城化发展贡献智慧力量。开展市县两级人大上下联动监督,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各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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