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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时间:2022-06-2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6月23日至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黄州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社教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应到40人,实到3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决通过了《黄冈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审议了《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黄冈市华阳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促进条例(草案)》;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和关于全市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深化对资本性质的理解、对资本作用的认识、对资本规律的把握,正确处理资本和利益分配问题,促进各类资本良性发展、共同发展。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各类资本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要增强资本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健全全链条的资本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资本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法加强对资本的规范和约束,抓好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审查监督,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有序发展。

     《决定》出台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学习宣传,准确理解把握《决定》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有利于《决定》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落实各方责任,落实《决定》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科技强市建设;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推动《决定》得到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过程做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要积极做好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环保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等重大任务的落实,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水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管理、加强执法,完善共同保护体系,强化法治、提高效率、强化治理,保持白莲河库区入库水质稳定。要抢抓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机遇,尽快出台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快补齐现代物流业发展短板,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持续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压实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充分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持续深化粮食领域改革,扶持粮食龙头企业发展,为国家粮食安全大局作出黄冈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旺民、陈少敏、黄强胤、屈凯军、吴晓文、郭小野,秘书长黄智敏出席会议。副市长肖红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文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强,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部分县级干部,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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