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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8-04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简 版)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4月下旬至6月中旬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4月15日,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主持专题会议研究执法检查方案,成立执法检查组,亲自担任组长。4月21日,环保法执法检查组部署全市执法检查工作。4月29日赴部分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同步开展。5月17日,组织代表约见部分国家机关负责人。6月上中旬,赴部分县市区督办整改工作。执法检查做到了“五个坚持”: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执法检查始终。坚持边检查边普法。坚持紧扣法律开展执法检查。坚持全市联动、全域覆盖、全面整改。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358名代表参与执法检查。
       二、贯彻实施环保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

     (一)全面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一是全面加强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两山”理论实践示范区,制定实施《黄冈市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及有关专题会议57次,主要领导71次现场调研督办环境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等3部条例,推进《畜禽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立法。
       二是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全市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内容。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指数纳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内容。
       三是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全市成立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整改。截至目前,全市37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34项,19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完成12项,53项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51项,62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已完成48项。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新增污染物项目四项指标纳入总量控制,核发排污许可证1245家、排污登记9013家。178家重点企业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二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实行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2021年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PM10为61微克/立方米、PM2.5为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90.5%,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三是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水十条”,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对52家排污单位、3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114个重点湖泊水质进行监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3.8%,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100%。
       四是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管控污染地块,全力修复治理污染耕地。2021年,省下达我市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为3.06万亩,严格管控类耕地696.44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三)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效推进
       一是实行分区管控。出台《黄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成功创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罗田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是推进长江大保护。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开展15个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工作任务178个,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36家,排查排污口1171个,启动实施黄冈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推进综合治理。
       三是开展生态补偿。市政府和巴水、华阳河沿线县市区及白莲河示范区筹集资金5900万元开展生态补偿。2015年以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82起,实施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307件,按日处罚4件。2017年以来追责问责300人次,环保督察问责46人次。
      (四)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新能源发展。全市电源装机692.5万千瓦,新能源 (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发电装机全省第二。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项目已开工,黄梅、蕲春抽水蓄能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即将开工。
       二是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出台《黄冈市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湖北鑫天宏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已开工建设。至2023年12月,全市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将达到100%。
       三是加快推进低碳交通。推进绿色低碳出行,更新新能源车辆231台,完成3000总吨以上船舶受电设施改造40艘,开辟江海联运航线,黄冈晨鸣纸业有限公司纸浆货物通过江海联运抵达辽宁等地。

       三、主要问题

    (一)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调结构促转型任务艰巨,全市六大高耗能产业综合能耗占规模工业能耗76.67%,公共交通清洁能源推广不到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足。
    (二)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全市环境质量还存在不稳定风险,城镇污水收集率不高、管网建设不到位,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资金保障困难。部分县市区医疗废物中转站建设进度滞后。
    (三)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力较大。龙感湖水质提升出现反复,麻城白鸭山石材开采环境污染和生态修复整改需要系统推进、巩固提升。
    (四)落实依法治污还不到位。居民出行低碳、垃圾分类意识不强。部分业主法律意识不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基层执法监管能力亟须加强,环保执法协同性不强。
    (五)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多渠道资金扶持机制不够完善,环境保护历史欠账较多。
       四、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以减污降碳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推进大别山和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二)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加强两法衔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推进重大任务落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实施黄冈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切实抓好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
    (四)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双碳”指示精神,抓紧编制和实施“双碳”行动方案,推进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促进企业节能减碳。
    (五)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支持环保公益组织开展活动。
    (六)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全面推进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生态保护补偿、跨区域流域环保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和资金投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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