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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到黄冈调研人民法庭工作

时间:2022-09-09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9月6日至7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万贵率调研组一行到黄冈,就贯彻实施《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罗田法院匡河人民法庭、凤山人民法庭和麻城法院鼓楼人民法庭、黄金桥人民法庭进行实地调研,察看了审判庭、调解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实地察看了法庭审判庭、调解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和干警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详细了解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案件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保障等情况。
 
       调研组在罗田和麻城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黄冈两级人大、法院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汇报,并与当地发改、公安、财政、人社、综治中心、街道、社区等相关负责人和基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指出,根据实地调研和考察情况看,黄冈两级党委、政府、人大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出台专门方案、听取专项汇报,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黄冈两级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在优化法庭布局、强化法庭功能、做实法庭服务、培育法庭队伍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调研组强调,深入贯彻实施《决定》,一是要把握核心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对《决定》的学习领会,找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着力点,明确职能职责、把握工作重点,以更实举措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党委政府牵头抓总的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强化人民法庭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完善人法庭考核机制,搭建平台、健全制度、形成合力,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三是要支持法庭建设。各级人大要主动作为,帮助研究、协调、推动解决人民法庭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困难。各法院要加大对人民法庭干警的关心关爱力度,推动人民法庭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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