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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七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

时间:2022-09-2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9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就《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文主持专题询问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亚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少敏、黄强胤、屈凯军、郭小野,秘书长黄智敏出席活动。



       专题询问现场气氛热烈。提问的各位人大代表准备充分,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存在;市政府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摆出了实情,解释了疑惑,作出了承诺。

询问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黄冈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班次组织运营”。
 


     

         “公交车不准点、频次少、等候时间长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75%的市民期待提高公交车准点率,65%的市民希望增加发车班次。”

        “针对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如何处理?”

        ......

  提问、回答,追问、补充……两个半小时时间,12位人大代表围绕七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询问,抛出一个又一个“有辣味”的问题。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城管执法委、黄州区政府、英山县政府等11个市直部门和县市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坦诚详尽一一作答。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为组织实施好这次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就有关事项,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并与市政府沟通。为全面了解七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了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并就调研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拍摄短片进行了现场播放。

询问的目的不是为了挑刺,而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

  自2016年1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颁布实施《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黄冈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黄冈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冈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8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其中《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正在修订当中。条例实施以来,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楼道等场所张贴、涂写、刻画。”

  虽然相关单位对“城市牛皮癣”进行过系列专项整治,但这种现象还是依然屡禁不止,难以根除。在城区内采访发现,“城市牛皮癣”在老旧小区较为严重。

       楼道里充斥着的各式各样的小广告,密密麻麻、五颜六色;许多台阶上也被印上了疏通下水道、改水电、开锁等各种贴纸广告。

       楼梯的墙面以及楼道里的暖气管道上都有这些“牛皮癣”的身影,能贴印或涂写小广告的地方都未能幸免。

       ......

  询问不是挑刺,而是在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关键是要通过整改推动工作。询问现场,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亚凌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他要求市政府及相关组成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主体责任,对委员和代表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反思、深刻整改。要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好相关配套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主动评估法规实施效果。

询问不是一问了之,要坚决做好法规实施“后半篇文章”

  两个半小时的专题询问结束了,但对于地方性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一问了之”……

  “始于问,但不止于问。询问会议不是专题询问的结束,只是专题询问过程的一个环节。要不断强化问后监督、跟踪落实‘回头看’‘不止于问’,对于代表提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法定形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还将持续跟踪监督,直至问题解决,切实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再上新台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讲话时强调。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结合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组织反馈的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中的问题,适时组织第三方对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为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等提供依据。

  会议邀请了省市主流媒体参加,会议期间全程录像,会后还将原汁原味地向社会全程公开,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专题询问不走过场、不“一问了之”,确保法规实施“后半篇文章”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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