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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动员培训会议

时间:2023-02-03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月1日上午,黄梅县人大常委会在机关视频会议室召开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欧阳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费军广出席并讲话,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工)委主任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叶晓君同志领学了《黄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行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费军广围绕什么是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为什么要在全县推行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及各乡镇如何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三个方面,对《黄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行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就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小池镇、濯港镇、五祖镇等三个示范试点乡镇人大主席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本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作表态发言。

       欧阳水平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在全市范围内推动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争取乡镇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动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个方面广泛参与,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

       欧阳水平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行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重要性。把推行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黄梅实践的重要措施,作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
       欧阳水平强调:要科学谋划,依法实施,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取得实效。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对于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来说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在小池、濯港、五祖三个乡镇先行试点,在全县同步推动。各乡镇要参照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意见》制定本乡镇的实施意见,细化项目征集、项目审议、项目票决、项目实施、项目监督等5个阶段、9个环节的操作方案,确保代表票决制工作按照制度依法实施、规范操作、有序开展,把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实现“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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