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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人大:防患于“未燃”在行动

时间:2023-06-3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6月28日上午,武穴市中燃公司员工陆凯来到梅园小区王女士家中安全巡查。“上次他们来我家安检,发现我家热水器有点漏气,帮我修好了。这次又来复检,服务质量好多了,我们再不用为燃气安全问题发愁了。”居民王女士高兴地说。这是该市人大推动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的一个缩影。

  自“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燃气安全问题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武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大力开展防患于“未燃”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履行职能职责,推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执法检查,实行刚性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先后深入到居民家中、餐饮店、机关(学校)食堂等地察看安全用气情况,到液化气站检查日常管理运行情况,到老旧燃气管道改造现场了解进度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情况,系统分析燃气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列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责任清单。

召开会议审议,精准建言献策。

  召开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专题审议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民安全用气常识知晓率不高,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做到安全用气常识家喻户晓、入脑入心”、“燃气管道的老化问题严重、整治改造工作刻不容缓,要迅速启动,全面铺开。”“燃气管道地面标识残缺不全,要在全域范围内完善中压管道地面标识,防止人为破坏,导致跑气漏气。”在会议审议现场,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踊跃发言,直指问题要害,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诚恳作答,郑重承诺。此次会议,共收集意见建议22条,经整理、归纳,形成审议意见,依法交由市政府及其部门研究处理。

压实各方责任,齐心拧紧“安全阀”。

  市人大常委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理清各方法律责任,压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形成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近期来,市住建局开展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46次,发现隐患21次,已整改19处。市市场监督局开展燃气领域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经营许可证过期的16家液化气站,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市发改局制定急保供预案及六级响应措施,保障民生燃气供应。市中燃公司对城区、余川镇、花桥镇的162公里中压管道进行检测;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市燃气企业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单8000多张。

  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蔡军表示,燃气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厚植为民情怀,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督,推动问题限期整改,逐一销号,不留盲点,为民拧紧“安全阀”,守住群众“烟火气”。

  武穴人大 朱永康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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