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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座谈会召开

时间:2024-02-27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施行。2月26日上午,《条例》实施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文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文忠出席井讲话。

  会议指出,养犬管理既是民生题、能力题,也是文明题。加强和规范养犬管理,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健康和安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和城市文明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着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倡导依法、文明养犬,营造浓厚舆论和社会氛围,扩大《条例》的知晓率。坚持德法并举、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加大对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曝光力度,不断增强公众认同感和参与度,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要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统一高效的养犬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条例》得到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要着力抓好《条例》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文明规范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条例》执行到位,让《条例》落地见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确保法规贯彻、执行到位,达到预期的立法效果,真正使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

  会上,宣读了《黄冈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公告,介绍了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及《条例》主要内容;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委等部门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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