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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解读

时间:2024-04-29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4年4月26日经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开展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是新时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实践,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决定》的出台,将推动我市乡镇民生实事项目实现“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重大转变。

  一、《决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为民办实事,重在落实,贵在坚持。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做主,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民生实事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为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全国多个市、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进行了探索。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提出“在基层试点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今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下发了《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票决制工作非常重视,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要及时作出决定,为推进全市乡镇票决制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就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实施、监督和评议等环节作出制度性安排,促进提升全市乡镇票决制工作的整体实效,更好的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通过法律途径和方式全过程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努力实现以“民声”定“民生”、让“实事”真“实施”、把“民意”变“满意”。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和亮点(一)明确项目概念范围。《决定》明确,民生实事项目是指乡镇人民政府经广泛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而准备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性的民生类公共事业,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民生实事项目或事项。在项目选择上既应当关注普惠性的工程类建设型民生大项目,也应当关注投资额不大但更贴近民生的急难愁盼小项目或事项,让人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同时明确“五个不纳入”票决范围的情形。

  (二)厘清各方担负职责。《决定》明确票决制工作应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票决”的工作机制,强调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并在各个环节清晰明确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统筹下,乡镇人大主席团、乡镇人民政府等各方面的职责,确保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三)扩宽项目征集渠道。为充分发扬民主,广听民意,《决定》对三方面进行规定:一是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征集民生实事项目时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为了保障公众充分参与,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启动下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集中征集工作,公开征集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二是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应主动参与,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进“家站”接待群众、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调研走访、利用“黄冈智慧人大”信息平台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提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三是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常态化征集机制,建立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储备库。

  (四)完善项目筛选机制。为了充分吸纳和转化民意,选好选准民生实事项目,《决定》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方面提出的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应当组织逐项筛选、论证,统筹考虑人民群众意愿、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因素,初步确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同时对初步候选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应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意见后,提请乡镇党委研究,差额提出候选项目。

  (五)规范项目票决程序。为了规范民生实事项目审议和票决工作,《决定》对三方面进行规定:一是规范了大会审议程序,对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提前印发代表,审议时政府派员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等程序作了规定;二是明确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实行差额票决;三是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时应当制定票决具体办法。

  (六)强化项目实施和监督保障。为切实抓好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强化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决定》对五方面进行规定:一是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制定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在一个月内报乡镇人大主席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对民生实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作重大调整或者暂缓、终止实施的程序作了规定;三是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四是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途径和方式作了规定;五是为了更好保障项目实施,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专项资金。同时明确,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建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贤能人捐资以及村民众筹等多元化的民生实事项目资金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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