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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议办理工作 增强代表履职热情

时间:2024-05-11  来源:  作者:团风县人大常委会汪克俭   [收藏] [打印] [关闭]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并要求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负责管复,是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途径,是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一种重要行为。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和团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代表建议的提出办理越来越重视,代表建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不断地提升,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也越来越明显。现就其办理情况和做法进行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一)2023年监督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36件,交由37家单位研究办理(含会办单位29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A类)22件,占61.1%;正在解决的(B类)6件,占16.7%;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C类)6件,占16.7%;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D类)2件,占5.5%。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满意的35件,占97.2%;基本满意的1件,占2.8%。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建议办理结果全部满意的31件,占86.1%,部分满意的5件,占13.9%。

  闭会期间,常委会以“聚力共同缔造”为主题,围绕“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和“城乡公路保护”开展代表行动。873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共走访单位48家、走访企业(市场主体)139个,进农户919家,联系选民2120人次,开展专题视察12次,收集意见建议156件,其中县级处理20件,乡镇处理110件,解释说明26件。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交办20件,已办结16件,持续推进1件,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3件。

  二、主要做法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代表建议工作,常委会实现了“提”“交”“办”“督”全程监督,推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目标落到实处。

  一是在“提出环节”添举措。常委会重视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指导和督促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调研视察活动,多渠道为代表了解中心工作、民生热点和提出优质建议拓宽思路。注重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组织代表开展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为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打好基础。完善代表建议提出机制,初步形成了代表调研提建议、乡镇人大主席团集中审议上报、代工委和县政务督查室初审、议案审查委员会最终审理的工作模式,实现了代表建议提出程序的闭环管理。

  二是在“交办环节”严把关。代工委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对代表提交的建议逐件研读、梳理汇总,把好代表建议的初审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及时审理《关于团风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对代表建议再次审查,把好代表建议的审查关,为建议精准交办打下良好的基础。代工委联合县政务督查室汇总各承办单位反馈的预交办意见,及时听取相关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拟交办单位。召开正式交办会,落实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要求,设置一周的异议期更正补缺。通过有效对接,实现了精准交办。

  三是在“办理环节”勤联动。在办理过程中,督促主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摸清代表建议的关注点、期望值,高效对接,制定出可行的实施方案。代工委联合政府督查室通过听取办理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暗访督查等方式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办文格式不符合要求、答复内容空洞、办理措施不具体等问题退回重办,有效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和办理质量的提升。每年选取5—7件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相关委室持续跟踪督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亲自部署过问,领办建议;坚持系统观念,以点带面,力求办好一件代表建议、解决一个重点问题、促进一个领域的工作。

  四是在“督办环节”出实招。开展精准督办。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到各承办单位精准督办,督促各承办单位制定建议办理的时间表、路线图,定期汇报办理进展。开展联合督办。由代工委牵头,初步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相关工委连线督办、领衔代表跟踪督办的机制。开展跟踪督办。督办专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踪,深入基层一线,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开展评议督办。推行代表个人评、乡镇人大主席团集体评的双层评价机制,确保年度测评结果客观、公正,力求“以评促改”“以改促办”,实现建议办理取得新突破,不让“群众意见白说,代表建议白提”。

  在积极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代表建议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代表调研不够深入、对政策学习不够,提出建议质量不高,导致建议缺乏政策支撑,制约了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成效;二是少数单位主要领导认识不高,对承办的代表建议重视不够;三是个别单位办前征求代表意见不到位、办中推进建议落实力度不够,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督促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引导代表提好建议,在“提得准”上做文章。围绕“体现人民意志”的要求,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和交流,通过代表行动、“家站点”平台,引导代表深入人民群众,汇集建议资源、丰富建议内容、提升建议质量,形成代表深入调研提出、乡镇人大主席团集中审核上报的机制,努力让每一件代表建议切合本地实际、符合规范要求,契合政策可行。

  (二)聚力承办代表建议,在“办得好”上见真彰。建立健全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县长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代表建议就是民声民心,就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体现;办好建议就是替人民负责、为人民尽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办理高质量”。督促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依据,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让每一件代表建议都得到积极回应,办出满意效果。

  (三)完善督办建议机制,在“督得实”上立规章。一是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的全方位督办机制。健全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工委连线督办、代工委联合政务督查室持续督办、乡镇人大主席团和领衔代表跟踪督办的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的全过程督办机制。形成年初交办,提出解决方案;年中督办,督促办理进度;年底“回头看”,察看办理质效。三是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多层级评议体系。建立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领衔代表评议、乡镇人大主席团集体评议、县人大常委会集中评议的三级评议体系,努力让每一件代表建议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进一步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多方式的公开机制。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在“团风人大”和各乡镇微信公众号全部公开,公开内容涉及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县政府分管领导、办理情况、代表见面情况、问题解决情况、代表满意情况、乡镇人大主席团满意率测评情况,同时在代表大会期间进行公示,增强透明度。五是进一步探索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督办机制。对于代表建议办理中有条件解决而未解决实际问题的,在代表建议办理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代表建议的答复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县人大常委会将督促县监察委员会启动问责程序,采取代表约见、询问或质询等方式开展问责,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交代、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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