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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黄冈市战略规划的决议

时间:2024-10-31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4年10月30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黄冈市战略规划(草案)》。会议认为,黄冈市战略规划全面落实国家部署和省级战略,是对黄冈未来发展作出的全局性、综合性、长期性的战略谋划,符合黄冈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对于建立完善与省级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市县统筹机制、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探索黄冈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意义重大。会议决定批准《黄冈市战略规划》。

  会议强调,要加强规划统领,保持战略定力。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编制实施战略规划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战略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坚决落实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战略规划的主体责任,保持历史耐心、久久为功;坚持以战略规划统筹各类规划,编制、修订、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和县级战略规划,因地制宜细化、具体化黄冈“两区”目标和“五个功能”定位,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左右叠加”的规划体系。要加强政策协调,确保同向发力。用好中央关于推动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等政策,争取国家、省级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等方面的支持;深入落实全省“五个一”的发展调控机制,强化战略规划对产业、投资、招商等政策的引导约束,加强财政预算与战略规划的衔接协调,发挥财政、金融、投资等政策的实施保障作用。要加强管控监督,推进规划落实。建立健全战略规划动态监测分析和实施监管机制,形成全市一盘棋的管控机制;加快推进市域规划信息系统与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系统等平台链接,强化数字化监管力度,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公布战略规划实施进展;强化战略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价,突出对技术创新能力、产业转型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考核,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战略规划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严格责任落实、强化法治保障、凝聚各方合力,增强实施战略规划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以钉钉子精神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黄冈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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