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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2-12-0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2年5月10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邓中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加强长江大保护,大力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但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臭氧污染日益凸显,湖泊水质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局部地区土壤污染问题短期难以解决,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刚起步,污染防治攻坚还存在短板。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考核评价制度,逐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大别山和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截污控源、清淤疏浚、调水引流,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化土壤安全利用、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指示要求,更加注重协同推进污染减排和降低碳排,抓紧编制和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鼓励企业盘活碳资产,通过碳市场促进企业节能减碳。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完善科技奖励、人才管理评价等机制,推进人才培养和交流平台建设,充分激活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依法抓好长江大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江,不断巩固长江大保护工作成果。紧扣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黄冈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推进《黄冈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战略规划》《长江黄冈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落实落地,系统推进“三湖”同治,启动倒水、举水、浠水、白莲河库区等流域综合治理。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实施长江岸线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长江最美岸线建设,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四、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推进生态环保督察、环保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着力解决麻城白鸭山矿山治理修复、武穴轮镜塘尾矿库渗漏问题和龙感湖、遗爱湖水质未达标问题,确保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严格对照既定的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全面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迎接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准备工作,接受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监督,实行边查边改,全面整改,推动环保法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五、加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化实施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建立完善的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加强污染源全过程监管。强化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水平。加强法律宣传和舆论监督,实行环保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和范围,支持环保公益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全社会增强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整改清单

  一、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严重不足,市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存量很少,二氧化硫已无存量,各县也无调剂存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足,已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

  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度不快。麻城白鸭山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武穴轮镜塘尾矿库渗漏问题和龙感湖、遗爱湖水质未达标问题,完成整改任务难度较大。

  三、赤东湖等湖泊水质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县市区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缓慢。

  四、2022年黄冈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推进不快,未建立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五、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存在短板。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截至4月底,规划建设9个医疗废物中转站,仅团风和罗田县已建成,其他7个县(市、区)建设进度滞后。

  六、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有待完善。未修订《黄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基层监测站机构设置不合理,应急监测能力不足,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需进一步完善修编。

  七、环保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不强,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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