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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审议意见

时间:2022-12-0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2年5月10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彭文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力度不够、自然资源管理基础薄弱、资源利用与保护矛盾突出等问题。为持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升,有力有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牢固树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意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学习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遍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系列论述,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和谐发展意识,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市、县政府应压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财政、林业、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等部门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全面加强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利用的领导。

  二、进一步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一是要加快推动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面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基础,切实解决资源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二是要加快推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科学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核算,进一步筑牢信息基础。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明的问题。四是要加强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切实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三、全面提升联合执法和治理水平。一是要注重部门配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和林业等多个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整体联动,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治理水平。要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扎实开展长江大保护、长江禁捕退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项工作。二是要提升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力量、执法机制、执法保障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报、线索移送等机制,不断加大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执法力度,防止权利滥用,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水平。

  四、改革创新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发挥效益。一是要加强“多规合一”落实力度,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二是要统筹处理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相统一,妥善处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积极推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支持探索多样化有偿使用方式,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好国有权益。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处理好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五、扎实推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高效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灵活高效的企业经营机制,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充分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作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工作机构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和发展相关重大事项,督促县(市、区)政府做好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进一步完善报告报表内容,扩大报告范围,挖掘报告深度,建立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与人大联网监督系统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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