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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2-12-06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2年7月1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强胤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与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规定和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目标还有差距,存在环境保护法律意识还不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高、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力较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心怀“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压紧压实全市各地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双碳”指示精神,抓紧编制和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提升新兴产业比重,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通过碳市场促进企业节能减碳。 四、进一步推进重大任务落实。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做好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推进人大代表约见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黄冈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 五、进一步增强法律宣传实效。加大环保法宣传力度,将环保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努力增强全社会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推进光盘行动、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秸秆禁烧,加强塑料祭扫整治,支持环保公益组织活动。 六、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深化实施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能力规范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健全生态补偿、跨区域流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和资金投入,提升现代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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