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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2-12-13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2年9月2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凯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自2017年7月施行以来,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引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和应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信用黄冈、文明黄冈、智慧黄冈提供了重要支撑。但也存在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信用信息归集质量不高、信用信息应用共享不足等问题。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我市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条例》宣传学习,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参与率。坚持“双纳入”“两结合”“双推进”,认真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联络员制度,加大联络员培训力度,增强信用信息报送工作能力。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的定期通报和督导督查,全面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总结推广黄梅县等地工作经验,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黄冈模式。 二、完善信用信息工作管理机制。加强信用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信用工作经费。将市级信用信息平台作为“智慧黄冈”的重要板块统筹建设,并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协助工作。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增强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责任感。健全“双牵头”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发改、人民银行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省信用办的衔接沟通,在信息报送、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上争创一流。 三、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形成信用监管合力,推进企业信用分类评级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紧密结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 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强诚信政务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在招商引资等领域“新官不理旧事”问题,打造诚信政府。积极探索重点人群信用分级监管,对公务员等14类重点人群建立信用档案。加快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真正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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