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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 上半年工作暨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2-12-16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2年9月2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晓明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半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同时,在深化人民法庭建设、优化法庭布局、狠抓审判质效、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作用有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信息化建设有待提升、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司法为民,扎实做好下半年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省高级人民法院拉练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为推动更高水平法治黄冈建设,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法庭建设实现新发展。按照“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要求,统筹推进人民法庭布局调整。要加大对人民法庭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人民法庭改善办公条件、建设智慧法庭,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人民法庭工作平台应用和信息平台功能,深入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继续优化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等功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在便利群众参与诉讼、提升审判质效等方面的作用。 (三)优化职能定位,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资源,助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要立足人民法庭职责定位,建立健全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要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完善直接立案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轮岗交流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动人才资源向办案一线、基层人民法庭倾斜。要加强人民法庭与当地派出所的联防联动,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加人民法庭司法辅助人员、安保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培训、交流学习、院领导下沉基层指导办案等举措,提升基层司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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