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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3-12-01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2年12月30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少敏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坚持党的领导,档案工作环境不断优化;坚持依法治档,扎实推进档案工作法治化;坚持科学管档,不断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坚持有效用档,积极推进档案利用社会化,为黄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服务保障。但也存在普法宣传不够深入,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不够,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专业人才缺乏,档案法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不断增强档案法治意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八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深入开展《档案法》普法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档案法律意识。扎实开展群众性档案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档案的良好氛围。 二、不断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切实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尽快创造条件,满足档案移交需求。加大对乡、村基层单位档案事业资金投入,加快规范档案室的建设,配齐基础设施。大力争取全省数字档案馆(室)试点建设,大力争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档案信息化专项经费支持,持续做好市县档案馆提档升级工作。深入推进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档案数据库,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切实加强档案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党委办公室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充实档案执法力量,加快推进专业人员招录工作。定期组织档案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三、不断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接收、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开放和利用国有档案。依法建立科学管理制度,强化目标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事件、重大活动档案业务指导,引导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完善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机制,提升县(市、区)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强化安防措施,加强对涉密信息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实体资料与电子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四、不断提高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要充分挖掘档案资源的现实和历史价值,编纂有关资料信息,特别是要把涉及惠民政策、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信息进行及时整理、公布,使档案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努力把“死档案”变成“活信息”,把“档案库”变为“思想库”,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讲好档案背后的故事,利用红色档案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五、不断加大档案法执法力度。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档案行政执法常态化。严格执法,加强档案法检查考核,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每年有重点地选择有关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围绕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实、档案资源归集、档案安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重点情况加强依法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障档案法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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