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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3-12-0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3年2月28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邓中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全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长江大保护,扎实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环境状况总体良好。但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等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推进绿色发展任务艰巨,环境质量存在不稳定性风险。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担负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美丽黄冈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逐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流域综合治理守牢发展底线,更大力度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空气质量、湖泊水质等突出问题,狠抓环保督察和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狠抓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建设武汉都市圈重要功能区和全国革命老区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坚决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实施黄冈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开展白莲河水库、遗爱湖、赤东湖等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积极推进《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在黄冈落实落地,推动流域片区“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确保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水”共治,加强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源防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监管,加强水质断面管控,推动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同控制PM2.5和O3,提高空气环境质量。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活动。持续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提升噪声污染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全面推进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环保督察、环保法执法检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推进矿山整治,提高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磷石膏污染防治,抓好龙感湖水质提升、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等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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