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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黄冈市 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3-12-2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3年8月29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科技局局长熊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积极构建全域创新体系,不断壮大企业创新主体,积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努力提升创新平台能级,加快构建创新人才建设高地,有序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强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全域创新体系不完善、创新活力不足、创新人才支撑不强等问题。为深入贯彻决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助力科技强市建设成势见效,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区域协同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融入武汉都市圈和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对接武汉科研创新成果、产业发展优势、科教人才资金等资源,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进一步做实黄冈光谷离岸科创中心,加快推进光谷科技大走廊黄冈功能区建设。锚定高新区作为科技创新主阵地、主战场和排头兵的目标定位,落实产业和城市双集中要求,聚焦主城崛起,支持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人才、资源、要素向高新区倾斜;支持黄冈高新区加速承接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成果转化和中高端产业溢出,力争进入全国百强高新区行列;以强县工程为抓手,推动我市省级高新区提档升级,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 二、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培育。降低技改申报项目门槛,探索采用预付部分技改补助金的方式,减少企业技改资金投入压力,调动企业参与技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建强企业创新主体,激发企业家创新创造热情,增强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推动创新资源加快向企业聚集,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构建“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培育机制,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扩规提能;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培育一批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培育、扶持和壮大一批头部企业、领军企业。 三、进一步壮大科技人才队伍。探索开展“政聘企用”人才使用模式,解决一批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着力培优建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科技赋能农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引进培育一批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化校企产教融合,促进地方高校人才为黄冈经济发展服务。积极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解决住房、医保、子女就学等问题,构建全方位、高品质、保姆式的人才服务体系。增加专业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畅通技能人才职业上升通道,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科技研发项目。 四、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整体提升全社会科技创新投入强度。加大财政科技预算保障力度,用于实施科技创新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增长。持续加大企业研发开发投入,企业研发开发投入增幅应当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开发科技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出资、设立基金、委托研发等方式投入科技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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