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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3-12-25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3年8月29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余红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省、市委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报告客观地揭示了市级预算编制与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民生资金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突出了重点,建议很有针对性,为推动各项政策和改革发展任务落细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工作质效,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站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维护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的要求,把牢政治定位、坚持审计为民、立足经济监督,加大监督力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黄冈建设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重要功能区和全国革命老区绿色发展示范区作出审计贡献。 二、突出重点,加大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的审计力度。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实施审计,突出重点服务中心大局,加强对所有管理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无一例外,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政令畅通。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对闲置资产(项目)、政府投资、政府产业基金、政策落实效果、预算资金绩效、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助推政策落地有效、发展稳健有力、运行规范有序,促进资金、资源、资产管理与使用绩效的全面提升。 三、强化整改,持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抓好“规范政府投资概算编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等审计建议的落实,压实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和审计部门的监督责任,解决好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建立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制,通过强化整改促进建章立制和体制机制完善,真正把问题整改与推进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查改联动、破立并举,切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对前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再审计。着力打造“阳光审计”,落实《审计法》有关审计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等审计信息公开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加大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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