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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3-12-26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3年8月29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强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对全市检察机关上半年工作表示肯定。但也存在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还一定程度存在;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大检察”职能履行还不平衡;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监督责任,进一步做好下半年工作。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自觉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不断优化涉市场主体绿色服务通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构建立体化的法治营商环境大格局,更好发挥司法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保障作用。 二、强化平等保护,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细化涉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措施,助推平等有序、公平公正、活力秩序的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监督和纠正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不当司法行为。深入贯彻《民法典》,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切实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有效有力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三、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打造良好环境。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办案服务机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全覆盖”的检察服务。加强对涉营商环境法律问题的预判和研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改善经营、完善管理、防范风险。继续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四、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把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相关知识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家授课、实务研讨、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提高检察队伍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提高司法质效。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注重对知识产权、金融、网络等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加大专业办案力量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专业化人才梯队建设,确保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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