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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4-12-10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4年3月5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贺剑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3年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但长江大保护整体推进仍然存在短板,大气环境质量有所下降,水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环境质量存在不稳定因素。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决扛起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提高环境质量的艰巨性、长期性,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五个重大关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和强度,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美丽黄冈提供生态保障。

  二、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围绕强县工程和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把治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突出问题与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强化底线管控和流域总量控制,推动流域片区“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白莲河水库、龙感湖、赤东湖等重点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落地。

  三、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针对结构性污染等突出问题,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扎实推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绿色产业集群,提高产业含绿量、含金量,着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水环境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持续推进大气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区域大气污染源联防联控。抓好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管控,紧盯重点攻坚断面。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整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我市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抓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

  五、一体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把解决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与推进“十四五”规划、流域治理规划实施有机结合,一体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要求,主动认领问题、勇于担当、全面整改,确保整改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工作见效。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下大力气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油烟、恶臭等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保人民群众满意,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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